藝文團體倡議:藝文工作者要加薪、公立場館工資透明化
2年前
台灣藝文產業受疫情影響,受僱人員薪資與人數都大量萎縮,多個藝文組織今(25)日召開記者會,向政府提出3點訴求,盼提升藝文工資者的薪資待遇、促進公立藝文場館工資透明化、鼓勵公立場館組織企業工會,協助藝文產業工作者度過低薪與就業難關。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疫情前後藝文工作者每年平均月總薪資減少達新台幣2,895元,倒退回到2017年水平,「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受僱員工人數持續探底,從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減少23.8%,將近1/4的受僱員工受疫情衝擊離開產業。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郭奕臣分享,自己是藝術家,這幾年面臨疫情,政策採取滾動式的調整,導致許多工作不是取消就是延期,也遇過延期1、2年的狀況,甚至其他藝術家根本沒有收入。

多個藝文組織表示,關於著作權法中規定的使用報酬率計算基準與公家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已多年未調漲,但這幾年物價指數飆漲,盼政府能主動帶頭,讓台灣的藝文工作者獲得更合理的勞動條件。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吳垠慧指出,去年10月透過朋友委託,處理有關公立場館刊物的文字稿,當時的稿費即參考公立場館所依據的1字1.42元,2週撰寫的3000字還需扣除匯款的費用,這就是文字工作者所面臨的困境;近幾年稿費所產生的不公平現象,即便已有民間單位逐漸調升稿費,但仍應由政府機關帶頭做起。

中華民國藝評人協會理事長張晴文認為,現行稿費支給的標準確實過低,在藝創工會的研究下,建議每字應從現行的1.42元,調整至特別稿件的1.52元,調整幅度低,畢竟藝術評論所需付出的事前閱讀、研究等成本很高,現行的稿費卻與20年前差不多,建議讓稿費的支給合情合理。

藝文組織指出,鑒於台灣目前公、私立藝文場館對於藝文工作者勞動報酬未有約定成俗的價目表,建議文化部與地方文化主管機關促進公立藝文場館帶頭示範,公布每年度各場展演活動中參展費、製作費、表演費、稿費、講師費、採購、典藏等組成,以利外界探明各場館藝術家費用合理性,促進業內資訊透明與待遇提升,逐步發展成為藝術家費費率表。

另外,藝文產業中,缺乏可以在個別藝文場館中獨立行使團體協約、行使勞檢陪同權的「企業工會」,導致藝術行政人員在遭遇職場中勞資權力不對等的待遇時求助無門,呼籲文化部與地方文化主管機關鼓勵受僱勞工超過30人的公立場館組織企業工會,組成企業工會有困難者也應落實定期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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