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律師解讀曼谷槍擊案:嫌疑人可能面臨最高15年有期徒刑
1年前

  極目新聞記者 沈外 見習記者 唐佳燕

  泰國當地時間10月3日下午,曼谷市中心的暹羅百麗宮購物中心發生槍擊案。據中國駐泰國大使館確認,此次事件造成中國公民一死一傷。該案嫌疑人爲一名14歲的少年。泰國一位律師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根據泰國法律,這名少年可能面臨最高15年的有期徒刑。

  抓捕嫌犯現場畫面(圖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據媒體報道,10月4日,警方對這名14歲的嫌疑人提出五項指控,罪名包括:預謀殺人、謀殺未遂、非法持有槍支、未經許可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和未經許可开槍。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案發地在泰國,犯罪嫌疑人是泰國人,泰國對境內發生的案件具有屬地管轄權,對嫌疑人具有屬人管轄權,本案應適用泰國法律在泰國境內進行審理,但因本案受害人是中國人,根據我國法律,中國出於保護原則具有管轄權,如果家屬強烈要求,可在中國的法院對嫌疑人提起賠償訴訟,但是跨境執行具有難度,需要泰方予以協助執行。

  泰國文華律師事務所瓦新律師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泰國極少有罪犯被判處死刑,一般最高刑期爲無期徒刑,一般槍擊案致人死亡多數會判定爲無期徒刑。由於嫌疑人只有14歲、未滿18周歲,刑期可能有相應減少,根據泰國法律,這名嫌疑人可能面臨15年的有期徒刑。

  據媒體報道,負責該案的泰國警官表示,嫌疑人將被送上少年法庭,警方可能會根據兒童保護法起訴他的父母。對此,瓦新表示,這是由於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未能完全行使責任所致,受害者家屬可以向其監護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有效追訴期僅爲1年。

  瓦新還表示,在泰國,20周歲以上持槍屬於合法行爲,20周歲以下持槍則屬於違法行爲。泰國允許私人家中持有槍械,但對槍械在公共場合使用有嚴格規定,非法持槍可能面臨10年以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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