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公示路特斯科技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 包括股權架構、分拆上市等
11個月前

10月20日,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其中,公示要求路特斯科技補充說明關於公司股權架構情況、經營獨立性、分拆上市等事項。

具體來看,證監會指出,請路特斯科技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股權架構情況,請說明公司股權架構設立的合規性,包括搭建及返程並購涉及的外匯管理、境外投資等監管程序履行情況、稅費依法繳納情況等,並說明2021年9月至12月增資及收購武漢路特斯股權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和稅費依法繳納情況,以及是否履行《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規定的報告義務。

二、關於股東信息,(1)公司目前已確定的可轉債轉股對象完成轉股後持股比例將超過5%,請說明該名股東信息;(2)實際控制人李書福與其他四個由自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籤有一致行動協議,請說明控制上述四個持股平台自然人的具體情況;(3)公司第二大股東爲ETIKA AUTOMOTIVE SDN.BHD.,該股東由境外自然人控股,請說明上述境外自然人的背景信息。

三、關於經營獨立性,請說明公司相關資產業務自吉利集團重組分拆的簡要過程,並結合報告期內與吉利集團發生的經營性關聯交易類型、佔比及定價依據,說明公司資產、業務、人員的獨立性。

四、關於分拆上市,請說明李書福及吉利集團所控制資產或業務分拆上市的主要考慮、分拆原則和整體安排,各(擬)分拆業務板塊的經營獨立性,並說明(擬)分拆的業務板塊名稱、(計劃)上市地和上市時間、目前所處階段(例如,已籌劃、正在搭建或者已搭建上市主體架構、已提交上市申請或籤署重組上市協議、已完成分拆上市等階段)。

五、關於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已制定並部分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中,已確定激勵對象包括1名外部顧問和14名關聯公司員工,請說明股權激勵計劃的合法合規性,預留權益的授予對象範圍,以及授予關聯公司員工股份的數量、原因和相關關聯公司情況;並請說明授予外部顧問股份的數量,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資料顯示,2月1日,路特斯科技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L Catterton Asia Acquisition Corp(LCAA)達成最終並購協議,約定雙方在合並完成後赴納斯達克上市,股票代碼“LOT”。合並後的公司將保留“路特斯科技”作爲名稱,估值達到約54億美元。

據悉,這筆合並交易募集到的款項將被用於加速產品創新、开發新一代汽車技術、拓寬全球分銷網絡以及企業日常經營。路特斯科技首席執行官馮擎峰帶領的管理團隊將負責管理合並後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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