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當計程車用!失智婦10個月叫206次 消防局收費單竟免繳
10個月前
台中市救護車平均一天出勤445次,卻有人10個月就叫了200多次,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用!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坦承轄內有2名失智和慢性病長者,叫救護車次數超過百次,其中第一名已轉住長照中心、相關單位正與第二名家屬溝通中。針對不當使用救護車,消防單位開收費單卻一毛錢都沒收到,孫福佑表示將研議修改收費規定,不讓緊急醫療資源被濫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向消防局調閱資料,發現今年1月到10月,有同一位民眾呼叫救護車達206次,平均1.47天叫一次車,有時當地分隊救護車分身乏術,動用其他分隊支援次數達23次;第2名則是162次。

林祈烽今(6)日在議會質疑,這些濫用緊急救護資源的「VIP」,根本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用,難道消防局都拿不出辦法,任由消防弟兄疲於奔命,甚至排擠到真正需要的人?

消防局長孫福佑表示,這兩位都是患有失智、慢性病的長輩,其中住東區的阿嬤已被家人送往長期照顧中心照顧;住海線的阿公則是健忘,不知自己到底喫過藥沒,常以身體不舒服、頭暈理由要求送醫,消防局將透過裏長、民眾和衛生單位持續和家屬溝通。3位議員要求市府應有統一平台處理此事,不能放任幾位長者每天呼叫救護車載他們跑醫院。

根據消防局統計,去年救護車出勤次數16萬多次,急救案件量相當龐大,現有8大消防分隊外加1個特搜大隊,平均一天約445件救護車出勤記錄。今年以來打電話叫救護車超過30次者,有7名個人和一家養護中心,有的人還是連莊2年甚至3年的「區域冠軍」。

民眾若不當使用救護車,消防局會開具收費告知單給當事人,勸告民眾不得濫用緊急醫療資源,今年消防局開出77張的收費告知單,最後卻一毛錢都沒有收到。林祈烽指出,原因出在這些「識途老馬」會在醫院急診掛號取得就醫證明,以符合消防局的規定。

孫福佑說,消防局會檢討收費規定,扣除路人報警等特殊案件,依據醫院的檢傷分類做判斷,若未達緊急就醫標準即收費。副市長王育敏表示,緊急救護是全民共享資源,不能濫用,消防局應好好檢視數據,超過平均值太高就是異常,要有一套處理辦法和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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