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新能源(00451)於2023年10月12日公布出售光伏電站項目,出售事項的現金所得款項淨額預計爲人民幣16.0億元,協鑫新能源擬將有關款項用於償還其債務,以及支持天然氣、液化天然氣,以及營運及管理服務分部的投資。據了解,在出售事項完成後,由於光伏電站項目的損益以及資產及負債將不再於協鑫新能源的綜合財務報表綜合入账,經參考其2023年6月30日的未經審核簡明中期綜合財務數據後計算,協鑫新能源的負債將減少約人民幣21.4億元,資產負債比率將下降約13%,有效降低財務風險及負債規模。
11月14日,協鑫新能源發布此次光伏電站出售事項的詳細通函,其中,獨立財務顧問大有融資有限公司(“大有融資”)在獨立財務顧問函件中就此次出售光伏電站項目的購股協議、誠意金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出相關意見。
大有融資認爲,這次出售光伏電站項目的(i)購股協議及誠意金協議的條款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且就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及(ii)出售事項盡管並非於協鑫新能源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惟符合協鑫新能源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大有融資明確表示,推薦獨立董事委員會建議獨立股東,而大有融資亦建議獨立股東投票贊成將於12月1日召开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普通決議案,以批准購股協議及誠意金協議。
事實上,協鑫新能源於2023年10月31日公告,已完成全額回購於2024年到期,本金額爲6,775萬美元的10.00釐優先票據。在完成全額回購後,該優先票據將從新加坡證券交易所退市。這意味着,協鑫新能源最大的“定時炸彈”已經正式拆除,現金流動性亦將獲得極大改善,公司業務也將更好聚焦於輕資產運維及LNG貿易。
隨着能源轉型深入推進,安全高效、綠色低碳轉型及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創新已成爲全球發展主流趨勢。爲了進一步推進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於謀劃未來長遠發展的過程中,協鑫新能源積極探索“光伏+天然氣”雙主營業務新業態,同時堅守核心業務的發展,致力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貫徹到企業長期發展战略中,並全方位地納入各個領域日常運營中,努力爲進入下一發展階段打下更扎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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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協鑫科新能源(00451)輕資產轉型最後關鍵一步 獨立財務顧問建議獨立股東投票贊成批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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