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院女法官忘了交接侵害當事人權益 人審會決議「口頭告誡」
1年前
新北地院李姓法官去年8月輪調時,因沒有跟接手的法官做好「交接」,侵害吳姓當事人的訴訟權益,遭當事人請求評鑑成立,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14)日審議後,決議對李法官「口頭告誡」。人審會另通過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調派台北地院院長、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調派新北地院、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蕭胤瑮調派花蓮地院院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姓法官去年承審吳姓當事人因車禍引發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李法官考量吳姓當事人仍有資料要補齊,主動要求雙方合意停止開庭,還告知吳,會請書記官在4個月期限內提醒吳具狀續行開庭。詎料一個月後,法官輪調,李法官並未將此事交接給後來接手的法官,4個月後,吳姓當事人接到未遵期聲請續行訴訟,視為自動撤回起訴的通知,害他需另外繳納裁判費重新起訴,影響訴訟權益,請求評鑑。

法評會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建議將李姓法官處分予以警告。人審會審議後,認定李法官的違失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予以口頭告誡之警告處分。

至於「龍頭」法院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之前因健康因素,日前已獲人審會同意轉任懲戒法院法官,今天人審會也通過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調派台北地院院長。

人審會另通過其他法官人事案

調派屏東地院候補法官林政斌為台南地院候補法官
新北地院試署法官薛巧翊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新竹地院候補法官黃世誠、王怡蓁候補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同意發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高維駿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新北地院法官吳幸娥、士林地院法官林銘宏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台北地院法官林禎瑩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桃園地院法官林曉芳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台北地院龍頭 院長黃國忠將調任懲戒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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