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徐佳馨/特別扣除額對租屋族真特別?
11個月前
大選在即,立院財委會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針對租屋族的房租支出,在朝野立委共識下,可望從現行的「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每年每戶扣除12萬元的上限額度也可望提高,額度上限則從17萬到30萬元都有,部分提案則搭配適用稅率百分之廿以下的排富條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擋也擋不住」的壓力,財政部立場認為,房租改列特別扣除,估算後扣除金額提高至18萬元,估計稅損大約30億;若提高至20萬元,則稅損大約落在30億至40億之間;如最後以30萬元拍板,稅損將會高達50億。姑且不論目前政府提供的減輕租屋族經濟負擔,著實應從國家政策資源分配合理性思考,避免產生資源浪費疑慮。

假設特別扣除額在沒有排富條款的前提下,最後以30萬元定案,那等於家庭月租金在2.5萬以下的租屋族就可以把租金都報支出,申報所得稅時就會「有感減稅」,對於多數租屋族會更為有感。不過,願意讓房客報稅的房東們,在租金上限額度提高,且列入特別扣除額後,意味著政府更能精準掌握住房東收入,租客也會有更高的意願去提出報稅需求。

以減稅之名行政策補貼之實,對租屋市場正常化到底能有多少幫助?結果頗值得玩味。

首先,租屋市場長年有這些光怪陸離的事,追根究柢就是供需失衡,外地就學、就業的民眾到了主要都會想租間房,不僅發現數量少得可憐,租屋品質也爛得要命,好不容易遇到理想型,卻發現租金貴到嚇人。會有這種情況,不僅是建築在多屋族不想拿房子出租的思維,亦顯示在目前台灣超過五成以上都是30年老屋的現狀,本來就無法提供相對優質的居住環境,好產品奇貨可居,租屋市場怎麼會正常得起來?

其次,縱然是特別扣除額,租客還是需要跟房東溝通,並且提供相關資料供報稅之用,實務經驗是,租金越便宜的房子或是市場奇貨可居的房子,房東仗著房子好租,加上所得稅等種種考量下,往往越不願意給予租客報稅。特別扣除額雖然可以讓民眾直接免稅,再加上零零總總的扣除亦是相當可觀,可是如果之前沒報稅的租客,還是看得到喫不到,甚至於造成房東乾脆變相漲租,說到底,政策面機關算盡的補貼與免稅,在「不想繳稅」面前,又回到目前的惡性循環。

第三,既然是政策紅包,這個政策到底是否能持續有感? 甚至於延伸出其他的經濟價值?在過往經驗看,無論是減稅或是補貼,民眾有感度與好感度都是隨著時間遞減,而且這些政策大紅包一旦執行,成效良好者就蕭規曹隨,成效不佳者只要政治正確,換個名字重新上路,又是一樁美事,可終究怎麼花都是人民血汗錢,要不要這樣用,各憑本事之外還要各憑良心。

總而言之,將租金支出採取特別扣除額,並拉高額度並非壞事。一方面反應近年租金飆漲現實,扣除額有調高之必要性,二方面增加房客報稅意願,更勇於向房東要求。不過理想終究是理想,回歸現實後到底有多少租客能順利爭取到權益,卻不被房東掃地出門,就得要看房客自己的造化了。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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