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佔領行政院強制驅離 北市警二審國賠須多賠逾30萬元
2年前
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的「323佔領行政院」事件,受傷的前台聯黨立委周倪安等29位抗爭者認為,警方強制驅離、執法過當,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國賠訴訟。一審判市警局應賠償周等14人111萬1570元,有4人沒上訴,其餘上訴後,高等法院今(27)日再判須多賠償7人約30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多個民間團體為反服冒黑箱,2014年3月18日聚集在立法院外,深夜衝入立法院佔領議場,開啟太陽花學運。部分抗爭學生與民眾,於同年3月23日晚間試圖佔領行政院,警方翌日清晨強制驅離,有上百名陳抗者遭警方打傷。

國賠案,北院認為,警方驅離非法「和平」集會,依法可命令解散、強制驅離,也可攜帶警械到場,若以柔性勸說命令解散無效,施用強制力是不得已決定,包括:分開手勾手民眾、拉離或擡離坐、躺的民眾,「但不應該把民眾當成敵人,基於教訓、洩憤和報復而攻擊民眾身體」,一審認定,部分員警執法逾越比例原則,台北市警局應負國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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