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媒體照製作梗圖嘲諷林智堅挨告侵害著作權 王鴻薇不起訴
11個月前
拿媒體照製作梗圖嘲諷林智堅挨告侵害著作權 王鴻薇不起訴
立委王鴻薇因使用媒體拍攝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照片,重製梗圖,遭照片拍攝者張姓媒體人指控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屬合理使用範疇,且對於張的利益並無損害,今(11)日將王鴻薇不起訴。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男主張,2021年12月20日、2022年6月19日、7月4日、7月6日、7月13日、7月26日、7月27日,王鴻薇7度重製他所拍攝並刊登於媒體的林智堅照片,涉嫌侵害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檢方偵辦後認為,林智堅為政治、公眾人物,肖像多與新聞、時事事件高度相關,在新聞報導上也很常見,難認定張男拍攝林智堅的攝影著作有何特殊商業價值;王鴻薇臉書粉絲專頁貼出的梗圖,其中林智堅的人像僅佔部分並改作,而具有戲謔仿作、詼諧仿作的性質,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範疇,認定王罪證不足,不起訴。
北院審理朱學恆2度強吻案 鍾沛君哽咽:至今不道歉造成N度傷害
裴偉告3媒體1股東北檢全都不起訴 前股東問檢調:何時要認真辦?
徐巧芯公開IPEF文件 綠營黃帝穎、鄭文婷北檢告發洩密
穿軍服合影已簽署「投降承諾書」 陸軍前上校向德恩判7年6月定讞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拿媒體照製作梗圖嘲諷林智堅挨告侵害著作權 王鴻薇不起訴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113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