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評理|美新法案禁止國防部採購六家中企電池:於人無益,於己不利
7個月前

  美國再一次對華採取“脫鉤”措施。去年12月22日,美國國會通過《2024年國防授權法》,以“國家安全”爲由禁止美國國防部自2027年10月起採購寧德時代、比亞迪及其他四家中國企業的電池。

  因距離法令生效尚有幾年時間,上述禁令的影響可能有限。此外,該禁令並不適用於商業採購,因此,寧德時代與福特汽車合作在美國密歇根州建廠並向福特汽車授權電池生產技術一事,不會受到禁令影響。然而,這一舉動仍能反映出美國對華鷹派內部普遍存在的癔症:想方設法打擊中國高新技術企業,哪怕是以犧牲美國利益爲代價也在所不惜。

  在全球電動汽車電池供應鏈中,中國享有重要地位。得益於中國企業致力於創新投入,其生產的電動汽車電池質量好,價格低,產量足,佔據了全球75%的生產量。相比同類產品,中國制造的電池價格更低,使用壽命更長,安全性能更高。該領域一度被認爲已經過時,但正是由於寧德時代堅持研發投入,才能令其處於如今的領先地位。

  業內認爲,在電池技術商業化方面,美國已經落後亞洲10到20年。在決定未來能源轉型的關鍵領域,部分美國政客不是選擇尋求與中國展开雙贏合作,而是企圖將問題政治化,通過頒布一系列法規阻止中國制造的電動汽車零件進入美國市場。

  去年,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氣候法案,爲促進該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提供了數十億美元的稅惠支持。但如果用於電動汽車的重要礦物及電池組件產自“受關注外國實體”,就無法獲得全額稅免待遇。這裏的“受關注外國實體”,就是中國。

  歷史證明,中美兩國合則兩利,鬥則俱傷。上周,中美金融工作組第三次會議和中美農業聯委會第七次會議分別在北京和華盛頓召开,這表明兩國之間的緊張關系正在持續向好發展。這一趨勢,並不會被遏制中國電動汽車行業發展這類破壞性行爲所輕易逆轉。

  本文編譯自《中國日報》1月23日社論

  原標題:Ban on EV batteries hurts US interests

  出品:中國日報社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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