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總統發布行政令 批准中厄自貿協定
7個月前

  當地時間2月15日,厄瓜多爾總統諾沃亞籤發第166號行政令,批准厄瓜多爾-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根據厄瓜多爾憲法,國際文書須由總統籤署或批准。

  中國是厄瓜多爾第二大貿易夥伴。2023年5月11日,中厄兩國正式籤署自由貿易協定,厄瓜多爾成爲中國第27個自貿夥伴。協定籤署後,兩國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法律審批程序。2023年10月12日,厄憲法法院宣布該協議符合憲法。2024年2月7日,厄國民議會批准了與中國的自貿協定。

  根據協定中的貨物貿易關稅減讓安排,中厄雙方將分別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其中,約60%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

  厄瓜多爾生產、外貿、投資和漁業部部長表示,厄中自貿協定經總統批准後將由外交部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兩國的批准過程,該協議將在60天內生效。(總台記者 鄧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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