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胡志明市總領館發布提醒 無需向越南口岸公職人員支付“小費”
8個月前

2月20日,中國駐胡志明市總領館提醒中國公民,越南政府明確禁止口岸公職人員收取“小費”。在越入出境時,均無需向當地公職人員支付“小費”。

提醒指出,近日,中國駐胡志明市總領館接到中國公民反映,在入境越南時被越方口岸工作人員索要“小費”。總領館對此高度重視,已向越方有關部門提出嚴正交涉,敦促越方切實展开調查,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爲監督查處力度,堅決杜絕口岸公職人員以任何形式收取“小費”。總領館將持續密切關注有關動向,堅決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

駐胡志明市總領館再次提醒中國公民:越南政府明確禁止口岸公職人員收取“小費”,外國公民無論從航空口岸或陸路口岸入、出境越南,均無需向當地公職人員支付“小費”。建議中國公民在越入出境時,切勿通過支付“小費”換取通關便利,如越方公職人員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應堅決抵制拒絕,並立即聯系中國駐越南使領館尋求協助。要注意採集涉事口岸、窗口序號、人員工號及事發時間等證據,及時向使領館提供。同時應注意,根據本人赴越目的通過正規渠道申請相應種類籤證,入境前應備齊所需材料。如已申請電子籤證,應提前打印出紙質版電子籤證憑證,避免因手續不全爲口岸人員索要“小費”提供借口。(總台記者 魏可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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