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官送地送容積?綠議員踢爆柯文哲放水圖利財團要蔣萬安嚴辦
7個月前
送官送地送容積?綠議員踢爆柯文哲放水圖利財團要蔣萬安嚴辦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3日抨擊後手柯文哲給京華城案「有史以來最高容積」估計「圖利上百億」,並質疑其北士科T17、18地上權給了「新光」吳欣盈家族。對此,台北市議員林延鳳、顏若芳今(10)召開記者會批評,柯文哲違法放水京華城案容積「已被監院認證違法」,2021年4月19日更在市長室會議拍板讓T17、18地上權「免提投資計畫」,如今前案恐開惡例並衝擊周邊古蹟,後案更在新壽「擺爛」下,兩年多來該處仍舊荒煙蔓草,恐成彌補其經營不善的「炒地變現提款機」,呼籲現任市長蔣萬安應嚴辦相關人員責任,並應廢止「京華城案」違法容積,且應嚴格要求新壽限期補提投資計畫,並依約在2026年前完成所有建設。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延鳳指出,當年柯市府招商不力,北士科地上權屢屢流標,2021年遂將軟橋段整合完成之超過8公傾土地,拆分三案T16、17、18發包,在市長室會議時,柯文哲決議將T16「納入投資計畫書評選」,但T17、18卻不用,後續還被新壽標走,兩塊地面積加起來和T16僅差0.6公頃,結果金仁寶必須老實接受投資計畫審查,如今金仁寶在T16大興土木近一年,T17、18則仍一片廢墟。
林延鳳批評,2019年11月19日時任新壽副總經理的吳欣盈入列由柯文哲擔任主席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2021年10月13日其家族企業便以「被評為賤價」的44億元取得T17、18地上權,直至2022年11月2日遞補立委後留職停薪、未辭副總,難道是「送官又送地,內舉不避親」。
顏若芳批評,柯文哲不只「送官送地」,更「送容積」,在「京華城案」中,容積率以各種詭異名目,從392%直衝840%,圖利財團金額破百億,過程中還為此換掉有意見的都委會審查委員,但根據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這樣的容積獎勵不但超過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所定之上限,也沒有獲得法律授權額外給予,以監委的用語,是既「欠缺法律依據」,且「逾越上位法規」,還亂套「都市更新」之獎勵規定來給予「京華城案」額外容積,但該案根本就不屬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
「送容積」送到「違法亂紀」的行徑,柯文哲不但不以為恥,2022年還大喇喇出席該案「京華廣場」動土儀式,並以「放大版的陶朱隱園」稱之,大喇喇和財團站在一起,鼓吹「豪宅」、「炒地」,「居住正義」、「正直誠信」都是假,競選總統期間該案被質疑時,柯文哲還嗆聲「有證據就去告」、「有本事就講他哪裡非法」,選後不僅監院點出各項違法之處,提出糾正的監委,還是當年為他撐起2017世大運的愛將,北市府前祕書長蘇麗瓊,而當年蘇離開柯市府,柯文哲還羞辱稱他們是「無利可圖」才走,這下竟反被發現是柯自己「一直圖利」,真是一大諷刺。
林延鳳、顏若芳要求,蔣萬安除應將前述二案送檢調,並嚴查行政責任外,也應依法廢止「京華城案」違法容積,至於當年柯給新壽「開小門」令其「免提投資計畫」,蔣也應立即要求新壽限期補正,並且堅持「三不給」,即「不展延契約中建築最晚取得使照年限(2026年)」、「沒有取得使照之前不同意移轉地上權登記」、「沒有繳納契約年限所有權利金和土地租金前不談修約」,從司法、行政咎責,以及契約當中的「武器」多管齊下,將柯給財團的漏洞一一補上;至於「送官送地送容積」恐已成為柯文哲八年台北市長任內,圖利財團的歷史定位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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