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發文提醒在日中國公民防範“輕犯罪”。
日本於1948年起施行《輕犯罪法》,對33種看似輕微但可能對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爲作出明確處罰規定,有外國遊客因不了解有關法律受到處罰。中國駐日本使館對其中易被忽略的行爲進行歸納,提醒在日中國公民及來日遊客注意防範。
一、擅自潛入無人看守的住宅、建築物或船舶,擅自進入禁入場所、他人田地、災害或犯罪現場。
二、擅自攜帶刀械、鐵棒等可傷害他人的器具或可用於侵入他人住宅的工具。
三、發生地震、火災、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下,拒絕聽從公務人員或救援人員指令。
四、在森林等易燃場所或汽油等易燃物附近生火。
五、擅自在他人住宅等張貼廣告、告示,或隨便移除、污損他人標識物。
六、詐稱擁有國內外公職、爵位、學位,或穿着不符身份的法定制服或相似服裝。
七、在公共或私人儀式上惡作劇等妨礙儀式進行。
八、制造噪音妨礙他人且拒不改正。妨礙他人正常行走,或跟蹤他人使人不安。
九、在公共場所插隊、言行粗暴、隨地吐痰、無故熄滅標識燈或街燈。
十、隨意丟棄垃圾、廢棄物。
以上行爲均涉嫌違反《輕犯罪法》,可能受到罰款、拘留等處罰。請在日中國公民遵守中國及日本法律,尊重當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做好自我安全保護。如遇緊急情況,及時向日本警方報案,並聯系駐日本使領館求助。
日本報警電話:110、03-3501-0110(中文),海外可撥打#911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线(24小時):+86-10-12308,+86-10-65612308
駐日本大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3-6450-2195
駐大阪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6-6445-9427
駐福岡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92-753-6483
駐札幌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11-513-5335
駐長崎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95-849-3311
駐名古屋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52-932-1036
駐新潟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81-25-228-8888
(總台記者 姚瑞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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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提醒在日中國公民防範“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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