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死者家屬提告新北市府 法官判國賠264萬元
5個月前
2021年10月間,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因溪水暴漲釀6人死亡慘劇,其中,鐘姓死者家屬向新北市政府提出國賠,控其周邊未設置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也無落水所需救生設備等,未善盡管理責任有疏失。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新北市府未設立警告標示,安全管理上確實有過失,判決共國賠264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21年10月間,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因溪水暴漲釀6人死亡慘劇,其中,鐘姓死者家屬向新北市政府提出國賠。(圖/資料畫面)
據判決書指出,鐘男於2020年10月間,透過網路參加新北市雙溪區、北勢溪上遊虎豹潭步道健行及進行生態導覽,當天由天大地方公司之領隊蘇秋雅帶領,約下午2時許左右出發,當時已經開始下雨,約3時許,蘇秋雅帶領28名參與人員,沿北勢溪上遊方向行走,右轉通過位於北勢溪河牀間虎豹潭「梳子壩」。下午4時許雨勢逐漸增大,蘇秋雅與參與人員決定折返,卻未明確討論折返路線。

當時隊伍雖已決定折返,蘇秋雅並通知參與人員不要通過河牀間梳子壩,不過因參與人數達28人,其中包括許多兒童,無法明確傳達每1人,加上蘇秋雅未留在隊伍前方引導安全路線,最終導致隊伍中6人,因無人在前方導引,又未見警告標示或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遭暴漲的溪水沖落北勢溪溺斃。

鐘姓死者家屬主張,虎豹潭梳子壩為觀光景點,是新北市府管之公有公共設施,但市府卻未於其周邊設置任何警告標示,也無廣播系統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未盡場域管理責任有疏失。新北市政府表示,未將梳子壩列於准許行走的登山步道範圍內,因此不可能事前設立警告標語,事後因配合監察院之檢討報告,及防範相同事件再度發生所為,基於行政責任才增設「山洪暴發前兆,切勿過溪」告示牌,認為管理上無過失。

新北市政府並指出,本案係因領隊蘇秋雅帶隊疏失及自身過失,才造成6人遭溪水沖走溺斃,與管理無關連性。基隆地院審理,認為新北市府未於梳子壩過溪處之兩旁設置警示標誌,致使被害人無法獲得正確判斷,對於梳子壩管理有疏失,與被害人死亡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應依國家賠償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台64線車禍!聯結車疑自撞、釀2小客車追撞 彰化伸港北上封閉

台中山區露營!3年輕人疑「中邪」尖叫狂吐 急視訊叩宮廟求救 

就是不禮讓救護車!彰化黑色轎車刻意阻擋 路過民眾見狀氣炸大罵

高雄狼師涉性侵!藉社團「矇眼觸摸」拍不雅影像 至少16學童受害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死者家屬提告新北市府 法官判國賠264萬元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129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