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三讀!虛偽陳述最高可罰20萬、囚1年
5個月前
立法院院會今(28)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後,《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接續三讀通過,三讀條文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院會今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讀通過後,《刑法》也增訂第141之1條藐視國會罪,三讀條文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快訊/立院三讀過《職權行使法》 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全過了

公開挺國會改革法案遭周永鴻質疑 盧秀燕接招:我不敢糾正你

黃國昌爆柯建銘「佔行政院長休息室抽菸」大罵:以為自己是誰啊?

綠委精神錯亂?連自己提的案都反對、韓國瑜「無奈搖頭」畫面曝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三讀!虛偽陳述最高可罰20萬、囚1年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129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