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提《立院職權行使法》覆議 黃國昌:要有可接受理由
5個月前
立法院會28日在衝突中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行政院將在收到上述條文後,邀集專家學者具體羅列窒礙難行處,再研議提出覆議。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30)日表示,覆議要有理由,哪邊窒礙難行,等到行政院的正式理由書送來立法院時,再做評斷,在此之前則保持開闊心胸,按照憲法所訂進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卓榮泰拜會民眾黨立院黨團,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立委陳昭姿、麥玉珍、張啟楷也一同與會。

針對政院擬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覆議,張啓楷指出,卓榮泰一向善於調和,而且人緣好,呼籲民眾不要包圍立院,讓他很感動,若行政院想對國會改革方案提覆議、民進黨團聲請釋憲,民眾黨都予以尊重。不過,他也提醒,提覆議案後朝野衝突恐加劇,可能要再思考,且從目前立法院席次看來,覆議案通過可能性不可,理性跟感性要想一下。不過,此時卓榮泰在位子上說,「不一定。」

黃國昌會後受訪表示,可能現在講這個還太早,覆議必須達成相關條件,哪裡窒礙難行要讓人民能接受,要等到行政院覆議的理由送進政院院會,通過之後送進立法院時,才能評斷。

媒體追問,雖然總統還未公告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是否希望明天質詢官員時就能適用?黃國昌回應,台灣還是法治國家,仍會依照現行《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但反質詢上,他舉例外交部長林佳龍過去擔任立委時,曾指控馬英九政府時期的文化部長龍應台,怎麼可以反質詢,要求主席制止,希望林佳龍能回想一下,希望明天總質詢時實問實答,在幫自己政策辯護的同時,有需要檢討的也要接受立委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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