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署:各國需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3倍”目標
3個月前

  新華社巴黎6月4日電(記者徐永春)總部設在法國巴黎的國際能源署4日在其官網發布新聞公報,呼籲各國應制定明確的計劃來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以實現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至3倍的全球目標。

  2023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就《巴黎協定》首次全球盤點、減緩、適應、資金、損失與損害、公正轉型等多項議題達成“阿聯酋共識”。該共識設定了到2030年的全球目標,即加速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將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至3倍、將能效提升一倍以及大幅減少甲烷排放。

  “可再生能源3倍”目標要求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至少達到1.1萬吉瓦。國際能源署在4日發布的一份追蹤報告中指出,可再生能源是實現國際能源和氣候目標的關鍵,但是在此前提交的194份國家自主貢獻中,只有14份明確設定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容量目標,總計僅爲約1300吉瓦。

  不過,報告通過對全球近150個國家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分析認爲,各國政府的國內相關目標要高得多,如果各國將其所有現有政策、計劃和評估都納入明年的國家自主貢獻,將能夠實現上述目標的70%。這表明,各國有足夠的空間使其國家自主貢獻與當前的國內目標保持一致,但各國需要加快落實。

  報告還強調中國對全球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貢獻。在目前國家自主貢獻明確設定的2030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目標中,中國貢獻佔到90%以上。報告認爲,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擴張的規模和速度對於全球實現2030年能源部署的整體速度至關重要。

  國際能源署署長法提赫·比羅爾表示,COP28上設定的“可再生能源3倍”全球目標仍然是可以實現的,各國政府必須迅速將承諾轉化爲行動計劃。通過實現這一目標,各國將有很大機會加快向更安全、更實惠和更可持續的能源系統邁進。

  國際能源署在4日的新聞公報中介紹,過去10年,太陽能光伏和風能的成本大幅下降,政府也在重新努力建設有彈性、排放更低的能源系統。自2015年底《巴黎協定》達成以來,全球每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加了兩倍。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政策支持、規模經濟和技術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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