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具有深刻現實意義
4個月前

  70年前,中國領導人首次完整提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一經提出,就獲得世界各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熱烈歡迎。1955年的萬隆會議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形成了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的十項原則。正是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埃及和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聯合國憲章宗旨高度一致,是指導國際關系的重要准則之一,影響了許多國際條約和協定的制定,促進了國家間的和平共處與友好合作,爲推動國際關系健康發展、維護世界和平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至今仍具有深刻現實意義。許多國家在處理與其他國家關系時,都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爲基礎。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體現了新型國際關系的本質特徵。各國利益訴求多元,只有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照顧彼此關切,才能建立持久、穩定的國際關系格局。作爲發展中國家的一員,中國長期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友好合作關系,致力於爲發展中國家帶來更多發展機遇和空間。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群體性崛起,推動完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有利於進一步縮小南北差距,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秩序。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爲解決國際熱點問題提供了行動指南。當今世界,地緣政治衝突、意識形態對抗等挑战危害全球和平穩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推動各方以互相理解、包容的心態化解分歧,通過對話協商達成共識,對於推動國際和地區熱點問題和平解決、維護世界和平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踐行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新安全觀,爲解決全球性問題貢獻中國方案,彰顯了負責任大國擔當,贏得廣泛國際贊譽。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際社會應進一步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化解矛盾分歧,深化合作與對話,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公共衛生、恐怖主義和網絡安全等全球性挑战。各國應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尋求和平共處、互利共贏之道,爲全人類的發展繁榮創造更加有利的國際環境,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爲埃及蘇伊士運河大學孔子學院外方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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