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擬修選罷法!美國州長好罷嗎?百年僅2位落馬
4個月前
立法院在本週四擬排審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藍營意圖提高罷免門檻,掀起議論。由於適逢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即將送審,也讓罷免案迅速加溫,若罷免謝國樑連署成功且成案,將是近五年來第二度台灣縣市首長罷免投票,台灣的縣市長罷免困難度究竟高不高?他國的地方首長罷免又是如何進行?可以美國為例來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藍營提出「選罷法」修正提高避免門檻,遭質疑是為了幫基隆市長謝國樑解套,更有人認為,這是幫藍委排除罷免危機;事實上,即便「選罷法」修正案通過,必須是下一屆任期才能適用,因此,罷免謝國樑連署數量若跨過門檻且送件審查完成,仍會成案。

美國最近一次州長罷免案件就在三年前,當時民主黨籍的加州州長紐松(Gavin Newsom)面對諸多執政困境,包含上任後較為容忍的移民政策,造成加州無家者比例迅速提升,衍生出遊民與犯罪問題,因此引起加州保守派不滿;再加上疫情肆虐,以及每年愈發嚴重的加州野火,都成了導火線。

根據加州政府的規定,民眾連署的罷免門檻為150萬人,未達門檻罷免案就會失效;一旦通過,就會進入選舉預算評估流程,並在複查後,決定選舉日期;當時紐森罷免案有160萬人連署,順利跨過門檻。

與台灣縣市首長罷免投票不同的是,在該州的罷免投票中,加州選民需要回答2個問題:第一,是否要罷免紐森;第二,應該由誰取代他。若有超過50%選民罷免紐森,將從其餘候選人當中選擇最高票接替州長職務。

最終,紐森並未被罷免,在民主黨為大宗的加州,有逾6成民眾投下反對票。

攤開美國歷史上,也僅有2位州長曾經被罷免過,第一位是逾百年前的1921年,被罷免的是北達科達州州長菲瑟(Lynn Joseph Frazier);第二位則是2003年民主黨籍州長戴維斯(Gray Davis),而接替戴維斯接下州長職務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好萊塢男星、共和黨籍阿諾史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

當時,戴維斯先是在2002年以些微差距拿下加州州長,但加州面臨財政赤字和電力危機,甚至面臨潛在的破產問題,戴維斯民調不斷下探。最終在罷免投票中,戴維斯的罷免票數跨過門檻,阿諾則在罷免第二題中,以48.7%的選票當選為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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