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大在野黨前黨首李在明遇襲案嫌疑人被判15年
2個月前

  中新社首爾7月5日電 (記者 劉旭)5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遇襲案犯罪嫌疑人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釜山地方法院當天對李在明遇襲案宣判,判處金某有期徒刑15年,並命令其接受5年的保護觀察;判處涉嫌協助金某作案的其友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法庭稱,被告人在國會議員選舉即將舉行之際襲擊受害人,其作案不僅有剝奪他人生命權的意圖,而且妨害選舉自由,嚴懲被告人的必要性極大。

  現年67歲的金某涉嫌於今年1月2日在釜山加德島用兇器刺傷正在參加活動的李在明,隨後被警方逮捕。襲擊造成李在明頸靜脈受損,並因此住院接受治療。1月29日,釜山地方檢察廳以殺人未遂和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對襲擊者金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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