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只是數字!勞僱雙方可議「延後退休」 專家:資方態度是關鍵
2個月前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規定勞僱雙方可經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而且僱主、主管機關須在勞工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給予準備、調適或再就業協助措施。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接受《 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電訪指出,銀髮族就業市場前景的關鍵在於資方態度,一旦資方考量中高齡、高齡勞工在體力等方面不如年輕人,而將限縮薪資的調整空間,恐涉就業歧視。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准許勞僱雙方可經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不再侷限65歲,另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7條增加部分工時的就業條件,並且規定僱主對於僱用的中高齡者、高齡者,得於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的相關協助措施,而且中央主管機關對此得予補助,以及為了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主管機關至少每2年提供、更新職場指引手冊。

▲《勞動基準法》修法前後大致差異。(圖/NOWnews製作)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法前後大致差異。(圖/NOWnews製作)
楊宗斌表示,勞僱雙方經由修法准許協商延後退休年齡,這也意味民眾揮別職場的年紀不再侷限65歲,首先是能增加更多的聘僱彈性,而且對於目前少子女化缺工的情況,這樣的新制確實可讓中高齡、高齡勞工繼續在職場奉獻以往所學以及專業,但要注意的是,由於他們的年紀不輕,因此職場的制度、硬體設備也該具備相應的設計,其中若以硬體舉例,則需提供輔具、電腦螢幕或是設施標示字體的加寬加大;制度方面,則要減少或不得從事粗重的體力工作,以免導致無法負荷的情況。

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60歲以上就業人口87.6萬人;2020年92.9萬人;2021年97.8萬人;2022年103.1萬人;去年109.8萬人。楊宗斌指出,中高齡、高齡勞工除了因應時下缺工問題、政府的鼓勵的方案重返職場,還有部分可能出於晚輩就業狀況不如預期、父母還仍健在、退休金不足等因素,所以想再外出工作分擔家計,不過銀髮族就業市場的前景,關鍵要看勞僱雙方當中資方態度,要是資方由於銀髮族勞工在年齡、體力等方面的侷限,而進一步限制他們的薪水,導致這些中高齡、高齡勞工的收入停滯,甚至因此減薪,恐將涉及就業歧視,未來在這部分的情況有待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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