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可調台積電文件?藍白訴訟代理人駁:這是一個不存在的問題
1個月前
憲法法庭今(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進行言詞辯論,下半場大法官朱富美提問調閱權與隱私權該如何權衡,更以「護國神山」科技業為例,若公司以營業祕密為由,拒絕提供文件是否會遭立院處罰?對此藍白訴訟代理人律師葉慶元表示其實並不然,要被開罰還須通過立院院會,多數立委會去權衡,且大法官提到如此極端的案例,其實到行政法院會被撤銷裁罰,並強調這是一個不存在的問題,認為大法官預斷問題並不是很妥當。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憲法法庭針對國會職權修法今日進行言詞辯論,下半場朱富美提問,提及文件調閱權與隱私權,人民受到《憲法》保障權益,該如何來權衡限制,並舉例「護國神山」科技業為例,若公司以營業祕密為由,拒絕提供文件是否會遭立院處罰?

朱富美稱,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包括通信與網路紀錄屬於祕密通訊範疇,《通保法》規定調取這兩項資料,檢查官有非常嚴格的要件,才能核發調取文件,另一方式為侵害國家安全可調取相關文件,若日後立院遇到這樣的實例,是否應該有所限制,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對此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律師葉慶元表示,假設立院有委員會奇怪地要對台積電進行調查,台積電一定會拒絕提出涉及營業祕密資料,如此一來就會處罰嗎?其實是不會的,因為必須要經過立院院會,由多數委員去權衡,如果立院不顧隱私、不顧《通保法》相關規定就去調取資料,首先面臨的是法院支不支持這樣的裁罰。

葉慶元認為,大法官提出這麼極端的案例,不用到法庭,就會被行政法院撤銷裁罰,更強調大法官的問題其實是不存在的,本身還有很多程序關卡,包括賦予立委去做判斷,認為大法官預斷問題並不是很妥當,也坦言法規可以規範的更嚴密,但沒有這麼嚴密的法規是否就違憲?「我想是沒有達到違憲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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