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綠色轉型國際合作亟待成共識
3個月前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加強綠色轉型國際合作。這展現了中國積極推動全球綠色發展事業的大國擔當。氣候變化關乎全人類生存和發展,絕非一國一時之事,需要國際社會形成高度共識,共同努力,久久爲功。

  近十年來,全球綠色發展事業取得了顯著進展,綠色發展國際合作迎來更多機遇。2015年,全世界178個締約方共同籤署《巴黎協定》,提出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時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並努力將上升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長期目標。這一目標在國際社會形成了高度共識,被認爲是綠色發展國際合作的重要轉折點。

  中國堅持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爲推動全球綠色轉型注入中國動力,也顯著促進了綠色發展國際合作。2020年9月,中國明確提出“雙碳”目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步伐明顯加快。目前,中國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清潔發電體系。國際能源署報告指出,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容量5.1億千瓦,中國貢獻超過一半。中國風電、光伏產品出口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幫助廣大發展中國家獲得清潔、可靠、用得起的能源。

  同時要看到,綠色發展國際合作依然面臨許多挑战。最突出的挑战是氣候治理的正義和公平還難以實現。

  要推動氣候治理以可持續方式進行,首先要分清誰是當前氣候變化的主要責任者,在此基礎上劃分全球減排責任,並予以落實。英國《自然·可持續發展》雜志刊發研究顯示,全球約90%的過量碳排放源自發達國家。基於歷史和現實因素,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巴黎協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應該迅速減少碳排放,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進行的全球盤點顯示,一些發達國家未能履行其率先減排義務,未兌現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的承諾。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的《2023年適應差距報告》指出,發達國家籌集的資金還不到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所需資金的十分之一。越來越多的國家呼籲,發達國家應正視歷史責任,盡快兌現承諾,加大對發展中國家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推動全球氣候治理取得實質性進展。

  新出台的《意見》明確提出,參與引領全球綠色轉型進程;加強政策交流和務實合作。我國將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塑料污染治理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環境氣候治理體系。加強綠色投資和貿易合作,推進“綠色絲綢之路”建設。

  共同生活的地球家園,需要全球各方力量的共同呵護。加強綠色轉型國際合作亟待成爲國際社會共識。 (作者:袁 勇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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