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對洪都拉斯實施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安排協定稅率
2個月前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記者30日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布公告稱,自2024年9月1日起,對原產於洪都拉斯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關於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的安排》協定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關於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的安排》生效實施,將促進中洪兩國經貿關系進一步良性發展,推動兩國經貿互利合作邁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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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國將對洪都拉斯實施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安排協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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