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年才知容積率840%」!前都委:京華城案不合法不合理
2個月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貪污、圖利罪遭檢廉聲押,北院昨(2)凌晨裁定柯無保請回、彭羈押禁見,北檢表示將提出抗告。結果出爐後,柯文哲走出地檢署向支持者喊話,聲稱自己完全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高達840%,再度引起質疑。對此,曾在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中,多次表達反對的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臺灣建築學會理事長曾光宗提出5點看法,更強調當初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柯文哲宣稱京華城案轉送都委會後完全沒過問,直到今年3、4月才第一次知道容積率高達840%,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不過,除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在3年前,曾當面質詢柯文哲質疑京華城容積獎勵,也指出多位都委會委員反對意見;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也指出,包括議員質詢、向市長陳情、柯親簽公文及出席京華園區動土4件事,都能證明柯文哲所言絕非事實。

在2017年至2020年,擔任都委審查京華城案的曾光宗深夜也在臉書透露,自己在出席的4次會議中除了初次不熟悉並未表達意見,之後3次會議因了解「京華城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均提出反對意見。

曾光宗強調,他在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20%時,他已不是委員,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不過,他分享5點「個人看法」,首先,此案前後歷經6年審議,「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都發局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卸責之嫌。他也強調,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一、對於政治人物而言:

政治人物位於一定的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的利益,而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而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表示此案有爭議,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

二、對於主管機關而言:

作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對於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三、對於民間財團而言:

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四、對於委員而言:

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地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在重要的審議會議中,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此點更需留意。

五、對於容積獎勵機制而言:

此點最為重要;容積獎勵原本為一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了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均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之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此現象除違反公平正義之外,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曾光宗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相對地,對於建築及都市計畫等專業界而言,更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其中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為首要,另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此時就有賴於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地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的產生,並促使容積獎勵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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