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創辦人胡亦嘉違反證交法出庭 怒批檢訴理由「非常離譜」
7小時前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違反證交法出庭 怒批檢訴理由「非常離譜」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2022年因「街口託付寶」爭議,涉嫌違反證交法和背信等罪,遭到檢方起訴,今(6)日胡亦嘉和律師團大陣仗出庭,胡亦嘉不只不滿檢察官依「背信」及「違反證交法」罪名起訴,還當庭提出檢方違法搜索爭辯。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午9時40分,胡亦嘉和三名辯護律師一起出庭,承審法官胡亦嘉對於起訴書狀有無爭辯,胡的委任律師提出爭辯理由,認為檢方說的違反公平待客原則,和客觀事實不符,且具體內涵未有一定標準,不能因為檢方害被告雙方,對於「公平」的解釋不同,就認為有犯法行為,此外律師也提出,檢方指稱當初辦理基金配售經理費高達2070萬,是檢方假設,沒有證據,而且沒有違背任務或造成損害,因此胡亦嘉未有違反背信罪的構成要件的主張。
胡亦嘉也補充說明,買賣基金被起訴,是古今中外史無前例,基金買賣公開說明書就清楚說明,基金有賺有賠,盈虧自負是眾所周知,這也是金管會對外宣傳強調的重點,他否認有買基金圖利的行為,而且街口投信申請追募前,也有送交配售原則和保證書給金管會,更有按照金管會承諾修訂配售規則再執行,沒有偏差,胡亦嘉強調,不要說刑法,連行政法都沒有違反的狀況。接著胡亦嘉再提出,檢方僅依據可能違反公會作業程序,但作業程序根本沒有清楚定義原則,他因此被起訴,非常離譜。
最後胡亦嘉也再次向法官提出,「搜索票可以隨便發」的疑問,原本因為感冒,說話聲音細弱的法官,立即提高音量說「違法搜索嗎?」胡亦嘉回答「是」,法官就略顯不悅地說「爭執這個沒有意見,但是根據書狀,我不能理解」更接連說了兩次「都可以啦」「都可以啦」。
開庭結束後,胡亦嘉受訪時表示「現在台灣是有人買ETF,就可以去哪一家搜索嗎?」還因此被起訴,認為「很離譜」,「買基金被起訴只有台灣,這是古今中外第一次,買基金走到這個程序,司法很過分」他也怒批金管會「就是要這樣幹,沒有任何基礎」
2020年金管會認定街口投信,有以下重大缺失,包括廣告文宣使人誤信保證獲利及宣稱可快速買回,且未經內部簽核及董事會決議,即與他人合作提供基金墊款服務,提供給金管會的文件有未據實陳述及隱匿情形,且由胡亦嘉同一人同時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未公平對待投資人等,開罰300萬元,並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的董事職務。街口投信興訟,法院在今年5月底認定金管會處分無誤,判決駁回,但可上訴。
當時街口投信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以及確認部分原處分違法,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院認定,金管會原處分並無違誤,開罰及命令有理,街口投信主張無理由,判決敗訴,可上訴,今日再開刑事庭,承審法官表示,下次開庭會再一次進行準備程序審理,接下來就會進入實質證據審理。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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