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的侵權行爲
2年前

$美國生牌(NASDAQ|LCUT)$  

有讀者提問:lifetime(lcut)大股東用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廠商籤訂合同。其行爲雖然不光彩,但是不違法吧?

筆者對此作出回答

1. lifetime大股東侵犯了中國廠商華瓷的知情權。

2.lifetime提供格式條款時未充分提醒華瓷注意交易主體已經發生變更,新的交易主體以15萬美元爲限承擔責任。

合同磋商工作由華瓷和lifetime美國母公司完成;而訂單合同由上海子公司發送給華瓷;因此合同實際由上海子公司和華瓷籤訂。

此時交易主體發生重大改變: 子公司與母公司並無控股關系,僅爲關聯企業。子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以注冊資本15萬爲限承擔債務責任。

lifetime母公司在交易過程中未能全面說明子公司不具備償債能力的事實;導致債權人未能獲知債務人並不具備償還能力的重要信息,屬於侵犯債權人知情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法律後果:

債權人可要求lifetime母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並代爲履行全部債務;

人民法院應支持債權人要求lifetime母公司承擔懲罰性賠償的請求。

在香之君案中,被告美國lifetime欠原告70萬美元;然而法庭判決書顯示其需向原告支付84萬美元。足以證明筆者觀點。

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隨後加大對判決的執行力度:美國母公司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賠款。

當事人香之君的勝訴權益得到及時兌現!

2022-09-09 01:11:24 作者更新了以下內容

中國廠商贏得裏程碑式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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