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鏡週刊涉誹謗、選罷法 高虹安問資策會:承受多大壓力
2年前
控鏡週刊涉誹謗、選罷法 高虹安問資策會:承受多大壓力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立委高虹安,因《鏡週刊》上週報導她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剽竊資策會公費研究案,今(27)日上午在2位律師陪同下,一起來到台北地檢署,對《鏡週刊》提出《刑事》加重誹謗罪、《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她說,今天早上鏡週刊的報導又洩漏她個資,質疑資策會到底承受多大的壓力,要如此洩露她個資?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鏡週刊》隨即也發布聲明,指高虹安「掩耳盜鈴、欲蓋彌彰」,稱報導經過多次比對、也有詳實查證,確信真實始為報導,為維護記者權益及媒體最寶貴的公信力,將對高虹安提出《誣告罪》告訴,並稱鏡週刊不會退縮,將持續扮演好監督的角色。
高虹安表示,上星期一中午,《鏡週刊》有打給她查證,但她當時已告知記者,週刊掌握的事證跟爆料,指控她抄襲或侵權並非事實,在隔天早上6點,週刊先做了一篇網路報導,內容皆為不具名人士爆料,並有抄襲字眼,相隔4小時,上午10點,她立即開記者會,提出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聲明函文,當天下午資策會立即發布聲明告知,資策會的研究成果會以各種形式對外發布,而且是純學術引用,沒有對外實際營利、獲利,所以沒有授權、侵權問題。
高說,很可惜,星期三早上出版的紙本報刊,仍罔顧他們所提出的事實,仍以不實資訊去做報導,嚴重侵害她在選舉中選民對她的誠信與信任。她表示,昨天在同一個地點,大家已經看到張淑娟是如何聲嘶力竭的控訴,媒體人的烏龍爆料、網路霸凌,用此霸凌方式,讓一個沒辦法對外訴說清白的弱女子如此痛苦不堪,看到這樣的情景,她也感同身受。
另外,今天《鏡週刊》再度報導高虹安,質疑她拿資策會經費寫論文。高說,她自2008年進入資策會任職迄今,是一步一腳印完成現在的成就,但鏡週刊卻以匿名爆料、錯誤指控、惡意揣測出奧步。
高虹安質疑,週刊違反個資法,她說,即便是用《政府資訊公開法》引用個資,但該法也規定,在利用個資時,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取得同意後才能進一步使用,今天週刊報導公然洩露的社會活動、職業等細節,都是《個資法》保護的範圍,在未經她的同意下,如此洩漏個資,「請問有合法合規嗎?請問週刊使用的資料來源是誰呢?」
高虹安說,相信資策會一定是承受國家機器或執政黨柯建銘相當大的壓力,才會不得已提供她的個資,因此早上她又緊急跟律師團研議,未來將捍衛自身個資的權益;同時敬告,如果是要問政,那也不應該只單獨洩露鏡週刊一家特定媒體,做特定攻擊。
高虹安表示,從昨天張淑娟的提告到高虹安今天的提告,希望未來在選舉期間,即便是有多大政治利益,都不應該去違反最基本的人權,也不應該去誹謗一個清清白白的人,不應該用造謠、抹黑讓一個人的人格在網路上、在公眾社會中被抹煞,今天提告《鏡週刊》是一個需要嚴正擺出來的態度。
高女律師表示,鏡週刊社長裴偉等人,身為媒體界,應善盡查證義務,明知高已提出證據證明沒有抄襲,且資策會也已明確說明,卻仍在今年9月20日在網路撰寫不實報導,且在隔天於週刊的312期發行,已影響選舉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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