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烏龍抓嫌犯!警政署要求道歉 黃宗仁:責任我來扛
2年前
新北市三重分局員警上月20日晚間9點多,錯認黃姓民眾為通緝犯,雙方發生激烈肢體衝突,導致黃男頭部、胸部都受傷;對此,警政署也首度發出5點聲明,要求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稍早宗仁強調「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未來會再找黃男再向他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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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手部也受傷。(圖/爆料公社公開版)
回顧事發經過,當時2名刑警穿著便衣,埋伏1位有槍砲前科的毒品、竊盜通緝犯,恰好黃男行經附近,員警遂上前盤查,但黃男認為自己沒做虧心事,沒必要說出自己身分,導致雙方發生拉扯衝突,黃男不敵2人,慘遭當街壓制、噴撒辣椒水,全身傷痕累累,直到2警回到所內清查才發現,原來是烏龍一場,趕緊讓黃男離開就醫。

事後黃男在兒子的陪同下,前往新北地檢署提告,在鄰居提供錄音檔案來還原當時的現場,可聽到警察不斷對他怒吼「X你娘」的髒話,還罵了15次,令其相當憤怒。

針對該案,事後三重分局也重懲翁姓、江姓警員各記過1次,永福派出所長則連帶申誡2次處分,至於黃民提告傷害、妨害自由,江、翁2員也遭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政署今天要求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道歉,並做出5點聲明,「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調查清楚,移送法辦」、「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要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宗仁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將三重警分局錯逮民眾案,列為案例教育,希望新北市警局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

稍早,新北市警局也做出4點回應,黃宗仁更強調「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編輯:孫唯容)

新北市警局4點回應:

1、 在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已由三重分局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

2、 警察局黃局長在111年9月26日即陪同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親自到場向黃民致意及慰問後,黃局長更與黃民相談一小時,充分表達慰問、歉意及絕對秉公處理的立場。

3、 黃局長嚴正表示:治安非常重要,警察非常辛苦,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警察有錯當然應該負責、更絕對應該要徹底清查,有疏失定追究責任,絕不護短。

警察局長是所有新北警同仁的大家長,理當應負最大責任!同仁有錯,我一定一同面對,責任來我就扛絕不逃避,勇於面對。

4、 黃局長也表示會再找時間向當事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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