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耕仁碩論抄襲案 中華大學:沒抄襲、但有學術瑕疵
2年前
林耕仁碩論抄襲案 中華大學:沒抄襲、但有學術瑕疵
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的中華大學和陽明交通大學碩士論文,日前遭質疑涉嫌抄襲,兩校學倫會進行審查。中華大學今(20)日表示,經審議委員會決議,認定該論文撰寫過程抄襲行為不成立,但有學術瑕疵。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華大學表示,該校於9月7日接獲具名檢舉信函,指稱93學年度畢業生林耕仁的碩士論文「地區性民代的選民服務及滿意度調查之研究—以新竹市為例」涉嫌抄襲戴仁貴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由使用者滿意度探討警政機關內部網站之客製化功能需求—以新竹市警察局局內資訊網為例」。
中華大學在檢視檢舉函內容後,旋即決定予以立案,並依據「中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相關規定,於9月14日成立本案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委員過半數為校外學者專家,調查、處理該案。
中華大學指出,審議委員會自9月17日起共計召開5次審查會,審議委員會基於檢舉信函所載內容、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說明、資料內容,於釐清本案事實後,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抄襲定義,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點第3款「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的抄襲定義,認定林耕仁並未有抄襲戴仁貴碩論情事,判定該案抄襲行為不成立。
審議委員會認為,惟林耕仁碩論於目錄5.2.1標明其標題為「對推動警政資訊系統者的建議」(此一標題與戴仁貴碩論目錄5.2.1之標題相同),而碩論內文5.2.1的標題卻為「對民意代表的建議」,但其內文中有關於此實質撰寫內容亦為對民意代表的相關建議。此種目錄標題與內文標題的歧異,顯示林耕仁於碩論撰寫過程中欠缺學術研究應有的嚴謹態度,難以謂為毫無瑕疵。
審議委員會於調查報告中建請中華大學發函林耕仁處理結果時,應同時告知其上開瑕疵,並敦促其日後應以更嚴謹審慎態度從事論文寫作;針對該瑕疵,中華大學校敎評會也會檢討教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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