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週刊報導不實遭求償10萬元免賠 許藍方:謝謝法官
1年前
《鏡週刊》去年8月報導「最美博士」許藍方不倫已婚康醫師,遭康妻求償300萬元,因許藍方喊冤稱她沒有介入康醫師的婚姻,另對《鏡週刊》提告報導不實,反遭週刊求償1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1)日判週刊敗訴,許藍方免賠。可上訴。對此,許藍方表示,謝謝曾耀賢律師,謝謝法官,謝謝歐潔經紀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許故事都是真的,但她能確定的是,她自己並不是那個故事的主角。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9月22日,台北地院辯結時,許藍方向法官強調,她不否認跟康醫師傳訊息,傳訊息確實造成康妻精神受到侵害,但不代表她有介入或性行為。

法官詢問鏡週刊委任律師有無調解意願,鏡週刊律師主張,週刊記者沒有不實報導,也不同意調解。許藍方稱,她尊重。

許藍方委任律師曾耀賢受訪表示,當事人在另案不上訴,是因為她承認確實有跟康醫師傳過訊息,如果「傳訊息的行為」,讓康妻不能接受,她尊重,所以不上訴;然而,針對傳訊息的「內容」被記者「加註」、「腦補」後寫成不實報導,那她勢必追究,才會另提妨害名譽告訴。

▲最美博士許藍方。(圖/翻攝自許藍方臉書)
康妻對許藍方提起侵害配偶權案,台北地院7月初判決,許藍方應賠償50萬元,因為許藍方沒有上訴,結果被外界譏為「法院認證的小三」。然而,整起事件並未落幕,因為她對康妻及《鏡週刊》提告妨害名譽,結果《鏡週刊》反向許藍方求償10萬元。北檢9月22日將康妻不起訴,週刊記者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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