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吳進木案 外交部:已檢討駐外人員退休職程序
2年前
尼加拉瓜去年12月9日宣布與我國斷交,更在隔天公布授予我國前駐尼大使吳進木國籍,引發關注。監察院今日發布新聞稿,要求外交部檢討現行之卸任駐外人員的出境管制機制,及針對我駐尼館之館產緊急處理措施不當,提出糾正。對此,外交部今日表示,已就法制面檢討駐外人員辦理退休、退職程序,並在今年5月13日訂定「外交部職員退休(職)注意事項」。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監察院指出,吳進木在斷交當時已不具公務員身分,自非該法規範之對象,以致相關情節經媒體揭露後,民情沸騰,外交部卻束手無策,凸顯現行法制之不足,未能完善「涉外國家機密維護」之機制。另外,尼國與我國斷交後,限期我駐尼館人員兩週內全數撤離,我駐尼館人員雖緊急尋得尼國首都馬納瓜天主教教會同意,循雙橡園處理模式完成買賣交易,卻因該交易對象反觸怒奧德嘉政府,造成館舍連同其他高價館產被尼國沒收之情況,相關應變作為,確有未周及疏失之處,因此對外交部提出糾正。

外交部今天例行記者會上,針對媒體提問監院糾正案,發言人歐江安指出,為避免駐外人員退休、退職後滯留國外未歸情形,並使國家機密保護機制趨於完善,外交部已就法制面檢討駐外人員辦理退休退職程序,並在5月13日訂定「外交部職員退休(職)注意事項」。

歐江安表示,駐外人員如申請退休,應於退休生效日前6個月提出,並配合外交部人事作業先行調部。至於駐外政務人員則應於退職生效日3個月內返國,必要時向外交部報告業務及交代情形。外交部除將持續精進前述改善措施外,也將嚴格落實現行「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外交部在職或退離職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規定。

有關駐外常任館長考核制度,歐江安指出,倘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職務,外交部均依「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於任用前辦理特殊查核,以落實「公務人員任用法」中,各機關應注意其公務人員品德及國家忠誠的規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考核與考績。駐外常任館長於任用前均依規定辦理特殊查核,任職期間也均定期辦理考核,持續落實外交部人事查核及考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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