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截圖爆蔡衍明幹預新聞 黃國昌無罪確定
1年前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前年在中天新聞換照風波期間,曾在臉書公布多張旺中媒體集團蔡衍明介入新聞製播的證據,事後,中國時報董事長王豐自訴控告黃國昌違反《個資法》。一審判黃國昌無罪,王豐提起上訴,今(24)日遭高等法院駁回,黃國昌無罪,不得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院認為,王豐是歷史作家、中時社長,身分屬公開資訊,非《個資法》所保障的客體;王豐身為中時社長,是否秉持公正客觀的精神維護媒體公正性,關乎中時所提供的新聞資訊能否不含偏見、正確、平衡、公正,與公共利益有關。

高院認為,難以認定黃國昌是出於「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應符合《個資法》20-1但書第2款「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的例外情況。

高院表示,二審與一審的無罪理由雖不同,但結果相同,因此維持一審判決。因黃一、二審皆無罪,依速審法規定,幾是無罪確定。

全案起因當時正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期間,時機敏感。2020年10月26日NCC曾舉行換照聽證會,蔡衍明在聽證會上表示,自己一年只去中天2、3次,否認有幹涉新聞製播。

沒想到,10月28日上午,黃國昌在臉書張貼7張蔡衍明(蔡明剛)與旺中媒體高層主管的微信群組截圖,指蔡衍明否認幹預新聞製播「根本在說謊」,截圖顯示蔡衍明對新聞的強力幹預已不只是對於中天電視,而是對於整個旺中傳媒集團,其程度不僅止於影響,而是直接下令。

▲前立委黃國昌在臉書揭露蔡衍明與旺中媒體集團高層幹部的對話截圖。(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對話截圖內容包括「追蘇貞昌失竊180萬元為什麼不報警」、「可大批NCC:一、無格淪為民進黨打手。二、請社會大眾再看一次現場錄影」、「大家來研議全力反擊無國界組織」、「宣傳旺報『兩岸一家人』共識」等指示。隔天,黃國昌在臉書及YouTube直播。

同年11月,NCC決議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2021年4月,黃國昌收到一份刑事自訴狀,黃形容這訴狀是「旺中惱羞成怒的報復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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