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非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潘文忠:收判決書後因應
1年前
教育部2017年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行政訴訟,法院一審為國語日報社勝訴,教育部提起上訴,二審於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日指出,等收到判決書,詳細了解之後,再來因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教育部於2017年9月5日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隨即以法人主管機關角色,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獲得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採信,撤銷原處分,即國語日報社勝訴。後續教育部提上訴,昨天被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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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會前受訪表示,國語日報社5年前內部有一些紛爭,提出很多相關事證,教育部有非常審慎檢視這些事證,包括國語日報社成立多年來,呈報的政府檔案資料,當時董事都有證實資源是來自政府,是作為政府代表參與董事會,而不是捐資者,教育部才請國語日報調整章程。

潘文忠說,目前尚未收到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詳細了解之後,再來擬定因應措施。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國語日報社成立時未有超過財產總額之50%來自於政府,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雖然省國語會與國語日報關係密切,均未能證明政府有無實際捐助,因此判決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

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教育部身為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僅有聲請權,無權以行政處分要求國語日報召開董事會修正捐助章程、設置監察人、限定董事的組成與資格等,教育部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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