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新建物應設置光電設備
1年前
為因應再生能源發展,強化光電推動措施,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強制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條件的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此外考量離岸風力發電技術,朝向浮動式風機發展,條文刪除離岸風力發電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限制,經政院討論通過後轉立法院審議。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指出,國內再生能源推動已具相當成果,本次條例修正為因應當前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及地熱能發電發展趨勢,落實國內擴大再生能源推動及利用政策方向,並有效整合相關行政程序,以加速各類再生能源發展。

經濟部補充,推動本次修正主軸核心在於再生能源潛能場域釋出,並整合相關行政程序,朝一致、簡易及排除限制方向推動,以建立友善發展之法制環境,如離岸風電、小水力發電及生質能發電排除場域限制、增訂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建築物應設置太陽光電相關規範,進而釋出設置場域或空間,並明確建立地熱能發電探勘、開發等行政標準程序,以加速其開發。

經濟部指出,本次「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修正要點包括,刪除離岸風電定義中,設置「不超過領海範圍」文字,回歸技術規範;小水力發電從附屬結合既有水力設施擴大納入非專供發展水力水利建造物。

此外增訂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建築物,應於該建築物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明定上開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另刪除燃燒型生質能電廠應限制於工業區設置規定,回歸土地使用管制規範。最後則為新增地熱能探勘許可與地熱能開發許可申請、審查程序等相關規範,並明定違反相關義務規定之罰則。

經濟部表示,此次條例修正為呼應國內淨零轉型下再生能源發展最大化政策方向,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及強化2050淨零路徑氣候法制基礎,並積極回應社會大眾對再生能源發展期待,與因應國內、外整體推廣環境及開發需求。

經濟部指出,研議過程歷經多場次會議討論,期間已將相關意見整合,並踐行草案預告程序,行政院於今日審查通過,後續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盼爭取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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