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配煙彈專利战塵埃落定:維刻通配悅刻煙彈被判侵權
1年前

近日,備受電子煙行業關注的維刻科技與RELX悅刻(霧芯科技)專利糾紛一案以維刻被判侵權畫下句號。根據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維刻應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可通配悅刻電子煙杆的V4系列透明霧化彈。

記者了解到,2021年11月,國內電子煙龍頭企業悅刻針對維刻侵害其專利“煙彈及具有其的電子煙裝置”(ZL202120102442.2),向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侵權訴訟。經過近一年的拉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10月判決維刻公司的行爲構成侵權,賠償悅刻經濟損失23萬元。

(侵權產品維刻V4系列電子煙彈)

據悉,悅刻於2020年1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名爲“煙彈及具有其的電子煙裝置”的專利申請,並於2021年6月獲得專利授權,至今合法有效。

在取樣調查過程中,公證人員抽樣購买了維刻V4系列兩款電子煙彈,經過詳細對比,法院判定,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而維刻未經悅刻允許,以生產經營爲目的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通配煙彈,其行爲已構成侵權。

值得注意的是,據判決書,案件審理過程中,維刻曾於今年4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對悅刻持有的相關專利實行無效宣告請求。然而,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立案審查後,於11月4日作出審查決定,維持該項專利權有效性,並駁回了維刻的請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

這並非悅刻首次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專利權的案件。今年年初,悅刻就深圳市傳奇數碼有限公司旗下產品“波爾R4霧化杆”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一案,向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發起行政投訴。經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查,認定波爾侵犯了悅刻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並責令波爾停止制造、許諾銷售和銷售該侵權產品。

有關專家表示,隨着電子煙行業不斷走向法治化,電子煙行業結束了通配、山寨產品橫行的野蠻發展時代,電子煙廠商應鑽研技術、开發產品,或者與被適配方溝通,做好產品兼容性、安全性測試,應當杜絕缺乏核心技術、以通配發家的“搭便車”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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