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明二次協商 民團提三大訴求
1年前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於明(16)日進行第二次黨團協商,今(15)日由158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提出三大訴求,呼籲盡速完成協商通過修法、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與新型菸品、勿讓加熱菸載具及健康風險評估成為菸害防制大破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董氏基金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158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今表示,歐盟2020年已全面執行「禁止販售包含薄荷菸在內的所有加味菸」,而身為「全世界最大的薄荷菸製造商與輸出國」的美國,近期也繼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加味菸後,宣布將進一步修法終止「薄荷」作為菸草加味。美國FDA認為禁止包含薄荷在內的所有加味菸品,不但可以減少青少年的嘗試吸菸與菸品成癮,還能敦促吸菸者戒菸,減少吸菸導致的相關疾病和提早死亡。

台灣拒菸聯盟提到,薄荷醇是一種風味添加劑,具有薄荷清涼味與香氣,可減少吸菸時的刺激性與嗆辣感,更容易入口、大幅增加吸引力。國際研究指出:「薄荷醇可與吸菸者大腦中的尼古丁相互作用,以增強尼古丁的成癮作用。薄荷醇使人們更難戒菸」,呼籲禁止所有加味菸品,防止年輕人初嘗試、助吸菸者戒菸。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最新台、美研究發現,電子煙會導致青少年的尼古丁成癮加重,且併用雙重或多重菸品。國健署發表的「2021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電子煙已超越紙菸成為青少年最重要的菸品問題!根據調查,全台國中、高中職生吸菸率各為2.2%與7.2%,電子煙使用率則為3.4%與8.8%,若將國中、高中職生合併計算後,電子煙使用由107年2.7%上升至110年6.6%,3年內快速倍增。

台灣拒菸聯盟認為,青少年新型菸品防制,不是只禁止青少年使用而已。因為成人使用會吸引青少年,並導致社會暴露新型菸品,必須從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及廣告全面禁止新型菸品,以維持沒有菸品暴露的社會。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將加熱菸的載具視為加熱菸一體,所以對於販賣載具給未成年人、網路販售載具、商店陳列展示載具,載具印製警示圖文通通沒有規範,等於是任由加熱菸載具隨便行銷,學生輕易就可以買得到。

台灣拒菸聯盟認為,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將加熱菸的載具視為加熱菸一體,所以對於販賣載具給未成年人、網路販售載具、商店陳列展示載具,載具印製警示圖文通通沒有規範,等於是任由加熱菸載具隨便行銷,學生輕易就可以買得到。

目前各大跨國菸草公司為因應政府政策,都把加熱菸的菸草柱及載具各自命名,台灣拒菸聯盟說明,現今台灣已出現加熱菸品牌「iQOS」、「lil」、「glo」、「Ploom」等的跑馬燈或招牌高掛。政府若執意要以政院版方式開放加熱菸,店家極可能以合法的加熱菸掩護非法的電子煙,「就與現在一樣,不管電子煙、加熱菸,都可以在同一家店購得,等同雙開!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政府草案規劃以健康風險評估來嚴管加熱菸,將落入菸商陷阱,1970年代菸商推出「淡菸」誤導部分菸品危害較小,直到1990年研究證實淡菸危害並未減少,不但會使吸菸者延誤戒菸時機及吸菸量可能更大,甚至讓不吸菸的年輕族群加入吸菸的行列。

台灣拒菸聯盟提醒,政府草案的「健康風險評估」就如同「淡菸」概念一般,把菸品的風險分等級,這樣會誤導國人以為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是危害較低的菸品,而且還是政府掛保證,有鼓勵民眾使用之嫌,違反WHO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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