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擬設立「心理假」 學生、家長、校方意見不一
1年前
行政院兒少委員提案中小學在事假、病假的假別之外,獨立出「心理健康假(身心調適假)」,無須檢附就醫證明,高中端不用取得家長同意等,讓學生有短期調適情緒壓力的空間。教師擔憂標籤化、責任歸屬問題,家長認為有濫用假及安全疑慮;學生支持提案,認為不用取得家長同意,才有意義,家長團體也樂見其成,並建議以18歲成年為分水嶺,讓家長擁有同意權或知情權,才不會有疑義;高中輔導教師則建議政府、校園提供安全空間,讓學生請假有地方可去,降低各界擔憂。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兒少委員梁朝勛的提案規畫,為顧及尚未嚴重至需要就診但心理不適的學生,身心調適假無需檢附就醫證明,並比照病假、生理假,不列入平常出缺勤和學業成績。另外,兒少有時不想被打擾,也不想讓「大人們」有過多的介入,只想請假放空,希望高中端有更多自主權,不須家長或學校同意,只要知情即可請假,國中小端則需要取得家長或學校同意。

國中生Yuan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支持該提案,她正面臨校園霸凌議題,有時候遭同學謾罵,就想請1、2節課,離開教室、平復情緒,或找人聊聊,但她也指出,若這個假需要家長或學校同意,就會失去意義,她不認為「大人們」能理解兒少想法與困境,通常會覺得讀書更重要,心理困擾利用課餘時間處理即可,擔憂提出請假需求,不但無法被理解,還會被質疑不想上課。

國高中學生的家長羅小姐反對該提案,認為現在學生的假很多,可以利用課後、假日紓解壓力,並培養抗壓性,也擔心有學生想偷懶,沒有需求卻濫用這個假;而真正有需求、心理議題的學生,若能請假、放任他們一個人不是更危險?她孩子的朋友就有憂鬱困擾,總是莫名哭泣、有自傷行為,曾提到獨自一人在家時會有輕生念頭,到了學校有人陪伴,就不會這樣想。「我可以接受孩子有壓力、情緒困擾,不想待在教室時,可以去找輔導教師聊聊、到輔導室休息,但請假放空沒有必要。」

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芳則認為,在教育現場會有執行困難,如校方如何認定、心理假的基準為何;學生拒學背後有諸多原因,若請假不來學校,教師無法積極關注,對孩子來說不見得是好事,站在教育人員立場,應有更積極性作為,如透過三級輔導,一起協助孩子,或是教導學生紓解壓力的方法、如何尋求資源等;也要考慮到標籤化作用,同儕會不會取笑、曲解這個假。

她說,其實目前中小學病假認定寬鬆,大部分學校對於1、2天內的假,只要家長同意、簽假單即可,不需出具醫生證明,現行體制就能處理這個議題,實在沒必要把這個假別獨立出來。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支持提案與兒少表意權、自主權,但在執行上會有困難,因為家長端會希望被尊重、告知,學校也不敢貿然同意學生請假;但他指出,現行18歲即成年,以後學校法規都要採雙軌制,「心理健康假(身心調適假)」是否需要家長同意,不該以高中、國中小來劃分,而應以18歲為分水嶺,讓成年學生為自己負責,而未成年的法定監護人仍有責任,因此仍需家長同意。

高雄市中正高工輔導主任卓耕宇說,「心理健康假(身心調適假)」在學校執行上會出現爭議,包括誰來認定學生可以請假,即使是輔導教師也只能評估、輔導,非心理師不能做諮商、非醫師不能做診斷,因此在流程與適法性會有問題。再者,未成年請假須會同法定監護人,否則孩子有心理議題,若自行請假,在外面自我傷害、輕生,或發生意外,責任的歸屬是誰?家長可能會不滿校方沒告知、取得同意而究責學校,由此可以理解學校端對提案會持反對立場,因為會顧慮到適法性及安全性。

他建議這個假若要上路,得有配套措施,減低家長及校方的擔憂,首先教師、家長、學生都必須要有心理健康的衛教基礎,了解心情低落是很正常的事情,每個人都有需要放鬆、放空的時候,社會文化則需具有「休閒概念」。

若這些學生無須就醫,只想擁有放空、放鬆的時段,政府、學校可以提供安全場域,兼顧師長安心、兒少放空,如學校可以提供多一點空白跟彈性課程,鼓勵學生休閒、娛樂、探索;每個社區可以建置青少年中心,提供休閒娛樂設施,當學生遇到心理議題,不想待在學校時,能請幾個小時、幾節課前往青少年中心運動、休息,至少這是一個安全的空間;或可以讓學生在請假時段,到學校圖書館、操場放空等,仍在校園環境中。

「有些時候學生需要的不見得是請假、放空,而是陪伴、解決問題,此時,學校需挹注學生需要的資源,如可以談心的諮商輔導人員、協調家裡管教方式的鬆綁、協助化解親師生衝突等。」針對兒少希望高中端有更多自主權,不須家長或學校同意,只要知情即可請假,國中小端則需要取得家長或學校同意。

卓耕宇認為,青少年有心理議題,不想讓父母知道,想保有隱私,或是怕家長不同意請假,其實情有可原,像他曾接觸過高控制家長,壓得學生喘不過氣,即使輔導教師已經打電話連繫家長,告知學生狀況不佳,需要回家休息一下,家長仍擔心會耽誤課程與學業,不准學生請假,認為孩子是在逃避課業,或有些家長會「打破砂鍋問到底」,讓學生備感壓力,因此可理解學生需要更多自主性,但學校端不能違法,未成年仍需家長同意。

不過他提出兩全辦法,建議學校在開學前就發放家長同意書,讓家長知道學校有身心調適假,每學期或每學年有幾次可以運用,學生可以離開課堂,在校園內或青少年中心,放空、休息,這樣就不須每次都徵求家長同意或讓家長知情,以此確保青少年想保有隱私、不想被過度打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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