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最後一次協商 家長團體怒批管菸彈不管載具
1年前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今(10)日進行最後一次朝野協商,預計在週五本會期結束前通過,其中最具爭議條文為「加熱菸載具」是否納管。家長團體號召170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到立法院前,怒批立委只管菸彈不管載具,呼籲加熱菸載具應依照菸品管理,禁止載具廣告宣傳及限制20歲前購買等,以免危害下一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指出,希望今天最後一次朝野協商,能完成4大重點,包括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加熱菸載具應依照菸品管理、「菸品上市前審查」取代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

黃正銘說,若按照衛福部的方式通過修法,未來加熱菸載具將可透過自動販賣機、網購、郵購等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方式銷售,也能夠在商店的開放式貨架上陳列展示,讓青少年直接接觸把玩,加熱菸業者還能大喇喇在載具外盒宣傳「低危害」或「無害」,並在營業場所免費供應加熱菸載具,以吸引20歲以上的「非」吸菸者開始使用加熱菸。

黃正銘表示,政府草案規劃以「健康風險評估」來做為加熱菸的管理機制,但「健康風險評估」本身就是一種誤導性字眼,不僅WHO發布聲明譴責,也將落入菸商陷阱,1970年代菸商推出「淡菸」誤導部分菸品危害較小,直到1990年研究證實淡菸危害並未減少,且會影響吸菸者戒菸意願及延長其吸菸時間,年輕族群更容易購買。

黃正銘說,政府草案的「健康風險評估」用詞就如同「淡菸」概念一般,把菸品的風險分等級,這樣會誤導國人以為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是危害較低的菸品,而且還是政府掛保證,有鼓勵民眾使用之嫌。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表示,衛福部只要同意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三條菸品定義後加上「及指定菸品之必要組合元件」12個字,即可符合WHO公約,讓加熱菸載具依照菸品管理,未來,成年吸菸者可以依照個人意願到全台灣6.5萬個販菸場所買到完整的加熱菸(菸草柱及載具),避免直接危害到下一代,陷入充斥菸品廣告展示、自動販賣與網路郵購,還有免費贈送的誘惑與危害中!

愛兒親師家長協會理事長張文昌指出,加熱菸包含菸草柱及載具,兩者相加才能使用,若只管菸草柱,不管載具,形同只管一半,無法有效管制菸害;當載具本身無納管,未來可比照3C產品,經過經濟部檢驗、貼上安全標章,全國人民都能取用;過去多年來台灣無菸品廣告,若不管載具,形同幫菸商開後門,國外很多例子是拿載具品牌(同菸品品牌)做廣告,請偶像藝人代言,對青少年有致命吸引力。

他說,即使政府說會管菸草柱,但比起機器(菸具),菸草柱是相對便宜、好取得,就像青少年拿到PS5,難道不會去找裡面的遊戲片嗎?

除了「台灣拒菸聯盟」,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今天也到立法院外抗議,要求立委不要阻擋菸防法。

新北市家長志工教育成長協會理事長何若萍說,今天上午衛環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繼續跳針討論管制非屬菸草產品的「加熱器具」等細節,擔憂菸防法因為立委談不攏,而一再拖延,甚至胎死腹中。

何若萍表示,立委持續拖延立法的名義看似保護民眾,但特定立場卻犧全民健康利益,菸害防制應該抓住源頭,國人飽受二手煙害,最好是全面禁售紙菸;尤其是青少年因為電子煙泛濫四處為害,根據衛福部統計,青少年吸食電子煙恐已超過5.7萬人,立委豈能延宕修法,導致校園充斥電子煙而無法可管;朝野協商時,國民黨立委用枝微末節刁難法案,令人質疑到底是反菸、還是挺菸。

何若萍說,家長和民間團體最憂心的就是台灣青少年吸菸問題,《菸害防制法》這次修法層面甚廣,如果能夠三讀,將是近十餘年來台灣菸害防制的重要裏程碑,國人健康不應該在無謂的爭論中,不斷被消耗與犧牲。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18歲不得吸菸!
 

菸防法修法第一步就卡關 「加熱菸納管」黨團協商無進展

菸害防制法朝野協商 家長團體痛批國健署不捍衛重要條文

《菸害防制法》明二次協商 民團提三大訴求

菸害防制法修法卡關 選舉成最大變因?民調會說話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菸害防制法最後一次協商 家長團體怒批管菸彈不管載具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39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