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通過!台灣拒菸聯盟:含淚接受
1年前
《菸害防制法》修法歷經朝野黨團多次協商,立法院今(12)日下午三讀通過修正案,台灣拒菸聯盟等170個團體表示,最後修法結果仍與聯盟堅持的4大重點有明顯落差,會含淚接受、繼續監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今上午召開院會,《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於下午三讀通過。其中,最受各界關注的加熱菸及其載具納管,條文明定禁止透過廣告、網路、看板、海報等方式進行促銷與廣告,也禁止透過郵購、電子購物等方式販賣,違者可處500萬至2500萬元罰鍰,未改善可按次開罰。

台灣拒菸聯盟指出,本次修法最令人遺憾的是,政院版的「85%警示圖文」,竟被民進黨委員砍到剩50%,歷經16年的修法,讓台灣從全球134個執行菸害警示圖文的國家中,排名倒數第4「躍升」為倒數第15。

台灣拒菸聯盟批評,原本政院版正面表列「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口味菸品」,也被改為「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強烈擔心只要美國菸商一施壓,難保國健署又棄械投降,不敢禁止或存在模糊空間,令人遐想而不作為。

台灣拒菸聯盟表示,不僅WHO已指出「健康風險評估」是誤導性的文字,立委也強烈反對使用「健康風險評估」,但國健署仍堅持不改用「菸品上市審查」,讓強烈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將成為台灣日後菸害防制大隱憂,而且國健署目前也提不出來健康風險評估的初步版本,不知道國健署何來的堅持,還是喊喊口號,根本是假風險評估之名,而行開放之實。

另台灣拒菸聯盟說,國健署先與各黨團協商答應禁止廣告促銷,又出爾反爾聲稱加熱菸載具只是3C產品、不願納管,直到170個家長、醫事、社福團體代表上街抗議後,國健署才在數位立委的堅持下,同意納管。

台灣拒菸聯盟進一步解釋,WHO決議「加熱菸載具應比照菸品管理」是最明確易執行的方式,但國健署不採納,還堅持採逐條研議修訂,不但造成協商過程冗長繁瑣,最後禁止加熱菸品載具廣告促銷,質疑「比iPhone包裝更酷炫的加熱菸品載具包裝卻無須印製健康警示圖文,載具的規範只做半套的用意,難道保護國人的健康也做半套嗎?」

台灣拒菸聯盟強調,由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暗藏許多漏洞,為了保護國人及下一代的健康,必將繼續且更小心翼翼的監督政府執確實執法,以防止新型菸品危害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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