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喬銳
近期,長沙公安機關陸續接到群衆報警,舉報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簡稱“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資。
經查,“盛大金禧”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衆吸收資金,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盛大金禧”涉嫌非法集資案立案偵查,現已將主要犯罪嫌疑人盤某彪(男,49歲,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等一批涉案人員抓獲歸案,並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一批涉案資金、資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另外,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長沙市公安局敦促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案涉案人員限期投案自首。通告指出:涉案人員是指歷年來在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及其涉案分支機構、關聯機構進行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中,起組織、領導或者主要、次要、輔助作用的人員,以及爲上述機構、人員從事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的人員。
敦促上述涉案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前自動投案,盡快到長沙市公安機關或屬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通告還稱,上述涉案人員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以及積極退贓退賠,減少危害結果發生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根據犯罪情節及造成的危害後果依法從嚴懲處。涉案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此外,鼓勵知悉涉案人員情況、信息的個人、單位和組織積極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或者提供案件證據。司法機關將對舉報人、控告人,證人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和證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網恢恢,投資者和盛大金禧都找不着的失聯盤繼彪,在公安機關面前無所遁形,被捉拿歸案。
早在2022年11月19日,盛大金禧公衆號就發布了名爲《盛大金禧公司關於良性清退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稱受經濟大環境、疫情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盤繼彪失聯等因素影響,出現合同到期違約且未支付情況,爲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解決問題,經盛大金禧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對盛大金禧資產、項目方資產、關聯公司實際控制的資產依法依規保全處置,用於逐步清償。
往前五天,11月14日,金禧國際控股(00091.HK)發布公告稱,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盤繼彪因擬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其他個人事務,已辭去執行董事、董事局主席兼本集團行政總裁職務,自2022年11月14日起生效。
發現連盛大金禧自己都找不到盤繼彪,投資人一時之間急了。僅2022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金禧國際控股股價跌幅就接近50%。當時就有網友表示,盤崩了,怪人家經濟大環境和疫情幹什么?
在這份公告裏,還有兩點耐人尋味。
首先,公司表示,請廣大投資人積極配合,如有意見,請通過正常渠道反映。並留下了聯系郵箱。什么叫積極配合?怎么才算積極配合?什么叫正常渠道?什么又是不正常渠道?若在目前已知結果的情況下回頭看這句話,似乎盛大金禧在11月還是希望能控制輿論。用直白的話說,就是有事咱公司內部關起門來解決,別往網上發。讀起來更有一種“別報警”的直視感。
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目前已被立案。在2022年11月的時候,公司有沒有預料到“東窗事發”?最起碼在發布這篇公告的時候,盛大金禧還能說:雖有波折,只要我們同心協力直面問題,任何問題終究會被解決!我們堅信風雨過後必是晴天!
至於到底信不信,那就只有盛大金禧相關人員自己知道了。
直到現在,點开盛大金禧的公衆號首頁,公衆號簡介前六個大字還是顯得扎眼:“始於誠忠於信”。六個誠信大字似乎就和“風雨過後必是晴天”一樣,有人信,有人不信。對當時的互聯網來說,盛大金禧通過另類的方式貫徹了誠信口號:11月21日,一張顯示爲盛大金禧官網公告大爲流傳,標題直白且誠信:《我們跑路了》。內容更加誠信:再次由衷的感謝你們的支持與陪伴!我們真的跑路了,抱歉了,錢已經被我們用專業的團隊洗幹淨了…
殺人,還要誅心。那些選擇相信盛大金禧的投資者們,不僅要面臨血本無歸、錢已經被洗幹淨的痛,還要承受“我們不騙你,還有人騙你”的苦。
這篇雄文大概率不是官方口徑。對比19日的風雨過後是晴天,21日的跑路基調變得太快。另外,誠信之首盤繼彪已經被捉拿歸案並並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一批涉案資金、資產,又何來“人在國外剛下飛機”和“錢已經被專業團隊洗幹淨了”?
天上沒有掉餡餅只有陷阱,非理性投資背後往往輸得傾家蕩產。多年以來,類似的高息騙局並沒有多么高深莫測。而所有騙局的本質,都抓住了欲望鋪滿人心。
頗爲有趣的是,盤繼彪被抓獲歸案後,金禧國際控股的股價在2022年12月30日漲了54%,2023年1月6日漲了170.41%,1月10日漲了30.77%。僅自2022年末至2023年1月12日,公司每股就從0.05漲到了0.35,七倍。
1月12日,金禧國際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標領有限公司與大連普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連普華”)訂立銷售框架協議,據此,大連普華應於框架協議有效期內不時向集團提供燃料油及成品油。框架協議應自框架協議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有效。根據框架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一旦採購交易的條款獲達成,集團與大連普華應訂立最終協議,以載列相關交易的詳盡條款及條件。
屢屢暴漲之謎的仙股,入場的這些投資者們看中了這家企業什么?誠信嗎?(港灣財經出品)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內容哦 !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港灣周評|實控人遭立案後,金禧國際控股暴漲之謎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40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