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宣布在全國多個地區實施軍事管制
1年前

  新華社仰光2月2日電(記者張東強)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2日晚發布命令,宣布在全國多個地區實施軍事管制。

  命令說,爲更有效地實施安全、法治和地區和平工作,根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在全國多個地區實施軍事管制,由地方軍事長官負責行使行政和司法權力。這些地區涉及實皆省、欽邦等4個省和4個邦的37個鎮。

  2021年3月以來,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在仰光省、曼德勒省和欽邦等的多個地區實施軍事管制。

  1日,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宣布依據現行憲法相關條款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將國家各項職責移交給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國防軍總司令。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當晚發布命令,敏昂萊繼續擔任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和國家總理;組建國家管理委員會中央顧問機構。

  2021年2月,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全國民主聯盟部分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緬甸臨時總統敏瑞發布命令,宣布實施爲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國防軍總司令部隨後成立國家管理委員會,敏昂萊出任委員會主席。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分別於2022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宣布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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