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應盡早摒棄“長臂管轄”
1年前

  美國濫施“長臂管轄”,將其作爲攫取地緣政治和經濟利益、維護美國霸權的工具,不僅嚴重侵犯別國主權、幹涉別國內政、損害別國正當利益,也嚴重侵蝕以聯合國爲核心的多邊主義國際秩序

  長期以來,美國頻繁對各國實施“長臂管轄”,且管轄範圍不斷擴大、長臂越伸越長。美國濫施“長臂管轄”,將其作爲攫取地緣政治和經濟利益、維護美國霸權的工具,不僅嚴重侵犯別國主權、幹涉別國內政、損害別國正當利益,也嚴重侵蝕以聯合國爲核心的多邊主義國際秩序。

  美國“長臂管轄”本質是美政府以綜合實力和金融霸權爲後盾,根據本國法律,對他國實體和個人濫施“域外管轄”的蠻橫司法行徑。美國不僅逐步發展出體系龐大、相互補充、環環相扣的“長臂管轄”法律體系,還不斷降低打擊門檻、擴大自由裁量權,使之成爲美國推行霸權外交、謀求經濟利益的工具。據統計,美國上屆政府累計實施逾3900項制裁措施,相當於平均每天揮舞3次制裁大棒。截至2021財年,美國已生效的制裁措施累計達9400多項,是名副其實的全球唯一“制裁超級大國”。

  美國“長臂管轄”加劇國家間緊張關系,衝擊國際秩序。《隱祕战爭》一書作者阿裏·拉伊迪稱:“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美國將自己的懲罰性立法鋪到了全世界。”從出台《赫爾姆斯—伯頓法》對世界範圍內與古巴進行交易的個人和實體施加經濟制裁,到拋出所謂“達馬托法案”禁止外國公司對伊朗、利比亞能源產業進行投資,再到制定《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擴大對俄羅斯、朝鮮和伊朗的制裁……美國一再把自己的意志和標准強加於人,用自己的“家規”取代普遍接受的國際法則。歐盟對美國“長臂管轄”強烈不滿,多次在聯合國大會、聯合國安理會、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機構提出提案和發起倡議,呼籲國際社會關注美國“長臂管轄”的危害性,甚至還啓動了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程序。

  美國“長臂管轄”破壞各類國際治理機制的宗旨和功能。美國在聯合國框架之外頻繁實施單邊制裁措施,使安理會的制裁功能受到衝擊,嚴重影響其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美國罔顧其“301”措施已被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裁定爲違反國際法,繼續對來自中國和其他國家的進口產品發起各類單邊性質的“301調查”,並維持現有的“301”關稅措施,公然踐踏多邊貿易體制宗旨和精神,損害多邊貿易體制運作基石。濫施“長臂管轄”的美國,已成爲單邊主義霸凌行徑的實施者、多邊貿易體制的破壞者、產業政策雙重標准的操縱者。

  美國“長臂管轄”打壓商業競爭對手,損害別國企業利益。美國濫用國家公權力打壓商業競爭對手、幹涉正常國際商業交易,徹底背離其長期自我標榜的自由主義市場經濟理念。美國將《反海外腐敗法》等國內法適用域外,使多家歐洲“工業之花”遭遇“天價罰金”,歐洲工業競爭力遭受重挫。日本東芝、德國西門子、法國阿爾斯通等美國盟友的企業,都曾是美國“當代海盜”行徑的圍獵對象。有媒體刊文指出,美國“長臂管轄”已成爲一項“真正的產業”,是美國在經濟战中削弱外國競爭者的一種武器。

  美國“長臂管轄”侵犯別國人民的基本人權。近年來,美國頻繁利用《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單邊制裁其認定從事所謂“嚴重侵害人權行爲”的各國主體,並往往在實施制裁過程中侵犯被制裁主體的基本人權。埃及貝尼蘇韋夫大學政治學教授納迪婭·希勒米指出,美國對於阿富汗、伊朗、敘利亞、也門等國家的制裁,不僅沒有達到其經濟脅迫的目的,在當前疫情背景下,還嚴重幹擾了這些國家的抗疫能力。美國布魯金斯學會分析估計,在伊朗疫情最嚴重時期,美國持續施加的制裁影響進一步加劇,可能導致多達1.3萬人死亡。

  當今世界充滿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迫切需要各國團結應對。美國應盡早摒棄其非法單邊制裁和“長臂管轄”措施,切實履行大國責任,與各國一道維護國際公平正義、推動世界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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