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手舉廣島地方法院判決不當的標語(社交媒體截圖)
海外網2月8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7日報道,父母在廣島原子彈轟炸中遭遇核爆的28名“受害者二代”此前提起訴訟,以國家疏於對第二代受害者進行救助爲由,要求日本政府賠償每人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190元)。這一訴訟日前被廣島地方法院駁回,稱國家沒有違反日本憲法。
提起訴訟的28名“受害者二代”父母都是廣島核爆受害者。他們認爲,科學研究顯示,父母遭受的放射线通過遺傳,對他們的健康產生影響的可能性不能被否認。“受害者二代”長期擔心着健康問題,還有人罹患癌症。日本的《被爆者援助法》將他們排除在外,違反了憲法“全體國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規定。
7日,廣島地方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法院認爲“受害者二代”的身體並未直接遭受核爆,國家的行爲不違反日本憲法。敗訴後,其中一位原告,65歲女子上野勢以子失望表示,她曾目睹母親發病時的痛苦,如今自己身體也不健康,“就是國家最後的結論嗎?”消息傳出後引發日本輿論一片爭議。一位長崎核爆“受害者二代”,73歲女子阪口博子憤怒表示,將繼續向國家提出質疑,直到國家對受害者實施合適的救援。
二战期間,美國於1945年8月6日和9日在日本分別投下一枚原子彈,造成7.4萬至13萬人死亡,絕大多數死者是平民。共同社表示,全日本的“受害者二代”大約在30萬人至50萬人左右。(海外網/王珊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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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廣島核爆受害者子女向國家索賠:有人罹患癌症 日本法院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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