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當今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但是回顧歷史,奴隸制爲美國的獨立和擴張提供了基礎,成就了美國的“發家史”。
奴隸制使強迫勞動成爲合法
1607年英國人在弗吉尼亞建造了第一個永久殖民地。僅在12年後,20名黑人勞工就出現在這裏。此後,隨着對黑人強迫勞動制度的建立,跨大西洋三角貿易把大量黑人販賣到北美,包括南方的卡羅來納,中部的弗吉尼亞,以及北部的紐約、新英格蘭,尤其是中南部的煙草、水稻、靛藍種植園。這些黑人淪爲奴隸,被視爲奴隸主的私人財產,沒有人身自由,被任意买賣、處置,且世代爲奴。他們的生活條件極其惡劣,居住在簡陋的房舍裏,營養不良,從事高強度、長時間的勞動,且整年得不到休息,疾病也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致使其平均壽命不足29歲。著名的美國文學作品《湯姆叔叔的小屋》就是對黑奴悲慘生活的生動寫照。
黑奴爲奴隸主帶來巨額財富,也爲美國獨立提供了大量資本原始積累。獨立战爭前,弗吉尼亞成爲經濟實力最強的州,南卡羅來納的種植園主是最富有之人,而這些地方的黑奴比例均在40%以上,個別種植園甚至達到90%,種植園成爲中南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來源。對於剛獲得獨立的美國來說,奴隸制種植園也是其重要的經濟支撐。
爲美國獨立而奮鬥的國父們事實上也是蓄奴者。喬治·華盛頓去世前擁有317名奴隸,托馬斯·傑斐遜有600多名。美國獨立時,黑奴人口約爲70萬,佔當時全國總人口的20%。然而,信奉“不自由,毋寧死”“人人生而平等”的立國者們,卻漠視黑人的不自由和不平等,贊同或容忍奴隸制的長期存在。
蓄奴制曾在美國社會中根深蒂固
美國種族主義者不僅構建了一整套剝奪黑人行動自由和強迫其勞動的體制,還試圖使黑人永久處於愚昧狀態。尤其是在1831年特納領導的奴隸起義之後,奴隸主禁止黑奴識字。到1860年,黑人識字率僅爲8%。在蓄奴制盛行的年代,有一套嚴密的執法體系來維持這一制度:如有人看到逃跑的奴隸,有義務將其“物歸原主”;如果黑奴逃跑、毀壞作物或者予以反抗,他們往往會被施以各種酷刑,如鞭笞、刻字、割耳、剁腳、火刑甚至絞刑。
科技進步和西進運動加劇了奴隸制。隨着世界工業革命對棉花的需求與日俱增,惠特尼發明的軋棉機極大地提高了勞動效率,同時也激起奴隸主的貪婪。他們大幅度擴大棉花種植面積,增加奴隸數量,並通過向西部擴張領地建立新的蓄奴州,致使奴隸價格飛漲,奴隸貿易日益猖獗。從1790年至1860年,美國國內的奴隸貿易量達到84萬人,僅弗吉尼亞州就“出口”30萬奴隸。奴隸制和棉花種植園爲美國的消費革命及西部擴張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
兩次宗教大覺醒和工商業資本主義的發展推動了廢奴主義,但無法根本廢除奴隸制。一些有識之士認識到奴隸制的罪惡,开始推動轟轟烈烈的廢奴運動,但效果有限。法國政治學家托克維爾在其《論美國的民主》一書中指出,廢奴運動“並未使奴隸都自由了,而只是改換了奴隸的主人,即把奴隸從北方送到了南方”。通往加拿大的“地下鐵路”確實幫助約10萬黑人成功逃離奴隸制,但是絕大多數黑奴仍然身處水深火熱之中。
“自由的”黑人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護
美國憲法是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對權利和權力限制作出了規定。然而,黑奴是財產而不是公民,不享有憲法所規定的權利。代表工商業資本主義的北方與代表種植業的南方進行了多次討價還價,如3/5妥協、密蘇裏妥協、1850年妥協、《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等,無一不涉及奴隸制度。然而,奴隸制造成南北地區之間激烈的制度之爭,妥協只能延遲衝突,卻無法避免南北战爭最終爆發。
美國內战的首要目的並不是廢除奴隸制,林肯總統籤署的《解放黑人奴隸宣言》也並非解放全部黑奴,而是解放叛亂州的黑奴,目的在於削弱南方的實力,這是一種战術選擇。對於未宣布獨立的州,奴隸制仍然受到保護。在战爭期間,南方對黑奴的強迫勞動從未停止。
甚至內战後的重建也並沒有爲黑人提供足夠的法律保護。美國憲法第13條修正案明確規定廢除奴隸制和強制勞役,但是不包括“對罪犯的懲罰”。種族主義者通過《吉姆克勞法》,把黑人送進監獄,“合法”地強迫黑人勞動。美國憲法第14、15條修正案雖然承認黑人的國籍和選舉權,但更多是爲了幫助共和黨控制南部而作出的政治選舉安排。由於3K黨等種族主義勢力在南部十分猖獗,黑人參加選舉的機會並未真正實現,大量黑人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1877年,战後重建以妥協草草結束。有色人種協進會創建者杜波依斯對此評論道,“奴隸自由了,曬了一會兒太陽,然後重回奴隸制”。
重建也並未根本改善黑人的經濟地位。由於沒有獨立的經濟基礎和技能,黑人不得不接受谷物分成制,即黑人佃農租種土地,秋收時上繳一半或2/3的收成。在缺乏基本生產資料的情況下,黑人只能轉向借高利貸,而收成則被種植園主惡意低價折算。這樣,佃農因陷入高利貸而無法脫身,被更緊地束縛在土地之上。種植園主慫恿各州通過“流浪法”,把佃農中斷合同的行爲定爲犯罪,對無僱主的勞動者罰款1000美元或者判處6至12個月的監禁。爲此,佃農不得不以勞役形式償債。
而勞役償債只是改頭換面的奴隸制度。據統計,1870年至1920年間,美國南方有20萬黑人被強制從事挖煤、伐木等工作,生活條件惡劣,監禁、毒打、性侵等事件頻繁發生,上萬人因受傷、疾病和毆打致死。僅在亞拉巴馬州的普萊特煤礦,就有上萬名黑人被強迫勞動。強迫勞動幫助美國快速實現了工業化,但卻是以大量黑人喪失權利和生存艱難爲代價。1903年,一位名爲嘉麗·金賽的黑人女子,因自己14歲的弟弟被賣到種植園強迫勞動,而向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寫信求救。但該信並未得到回復,而是轉給了司法部,至今仍保存在美國國家檔案局。
“白人至上主義秩序”在美國將長期存在
強迫勞動存在多種形式,美國雖然在法律上廢除了奴隸制,但非洲裔仍是被強迫勞動的對象。在內战結束後的近一百年裏,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仍然盛行。爲爭取與白人擁有同等權利,非洲裔美國人和白人自由主義者一起發動了民權運動,這一運動在1954年至1968年間到達高潮。1964年的《民權法》與1965年的《選舉權法》廢除了在公共場所、教育與就業中的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政策,使非洲裔等少數族裔的投票權得到保障。但是,對個體的強迫勞動並沒有因此而結束。
在勞役償債制下,白人雖不再擁有奴隸,但仍能通過欺騙性合同或債務強迫黑人勞動還債,欠債的黑人一旦落入高利貸陷阱,便永遠還不清債務,從而被永久束縛。美國歷史學家安托瓦內特·哈勒爾發現,到1973年,仍有黑人被奴役。在路易斯安那州聖查爾斯堂區沃特福德種植園,這些非自愿勞工沒有社會資源,也無處可去,有的家庭已經5代人在此世代償債。當時他們所欠的只是面包、糖果、火柴、煙草、醫藥等費用,但由於工資收入很低,一個月的工資僅夠償還醫藥費。這些勞工中95%爲黑人,由於害怕被報復,他們不敢公布姓名。
隨着20世紀60年代的民權革命,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種族平等和人權觀念在美國成爲一種“政治正確”,對黑人的公开強迫勞動逐漸得到制止,但隱蔽的強迫勞動仍然在少數族裔中存在。2005年《美國政治學評論》雜志刊登的一篇論文《美國政治發展中的種族制度》寫道:“美國始終存在着兩種演化着的、相互競爭的‘種族制度秩序’,一種是‘白人至上主義’秩序,另一種是‘平等主義變革’秩序,這兩種秩序始終進行着相互競爭。”而近年來不斷加深的美國政治極化使兩種“種族制度秩序”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
(作者:周琪、楊偉超,分別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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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美國種族主義制度下的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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