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存款完全兜底,是重走老路嗎? 存款保險制度最早發端於19世紀末的美國,在1829年到1917年間,美國就有14個州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期間,美國爲了挽救在經濟危機衝擊下已瀕臨崩潰的銀行體系,於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明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作爲一家爲銀行存款進行保險的政府機構於次年开始實行真正意義上的存款保險制度。 此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在發達國家存款保險制度與央行、金融監管機構並稱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而且在多次的經濟、金融危機之中,美國雖然也有一些銀行出現倒閉,但健全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力地防範了風險的擴大,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系統性金融風險和社會不穩定。 而我國在2015年之前並未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但儲戶都相信國家會保證自己的存款100%兌付,這其實是政府主導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但政府兜底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有諸多明顯弊端:首先是政府實際上背負了爲所有銀行100%兌付的承諾,對財政自然是不小的壓力(雖然並不一定是馬上就要兌付);其次,由於銀行有政府的信用作爲擔保,因此在經營中會更加激進地追求利潤和收益,但當風險發生銀行經營失敗時,後果卻由政府承擔,與“風險自擔、權責匹配”的商業經營原則存在明顯違背。 最後,由於我國銀行體系建立之初,國有大型銀行佔據了行業內的大部分市場份額,爲了提升國有銀行的經營效率,國家引入民營銀行與國有銀行形成競爭。但是如果向民營銀行同樣提供存款“兜底”,則有用納稅人的錢“補貼”私人資本的嫌疑;但如果國家不爲民營銀行進行隱形擔保,那國有行又具有了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因此,不管是從鼓勵銀行增強審慎經營意識,按照市場規律發放貸款確保資產安全的角度;還是從推進利率市場化、不同銀行主體之間公平競爭的考慮,我國花了十多年時間,最終成功地進行了存款保險制度改革。這可能就是爲何國內網友對於馬斯克的建議支持甚少的原因之一。
尾聲 縱觀過去幾十年全球銀行業的起伏,每當在經濟景氣欣欣向榮的時候,輿論都傾向於讓政府放松對金融業的監管,認爲過嚴的監管阻礙了經濟發展;而當經濟出現問題,金融業面臨危機的時候,輿論又普遍希望政府能夠來爲風險“兜底”。美國作爲一個存款保險制度施行歷史已經接近百年的國家,至今仍有希望政府爲銀行業進行無限兜底的聲音傳出,其背後的本質依舊是趨利避害的人性。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延伸閱讀】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內容哦 !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馬斯克喊話美國爲存款提供無限保險,網友:你出錢嗎?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48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