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脫逃「罰則擬提高至30萬元」 林務局:4月有望上路
1年前
六福村逃逸狒狒之死引發各界關注,今(31)日林務局會同專家進行飼養場勘查,也將研議修正野保法,未來飼主將負擔相關搜捕費用。此外,林務局長林華慶受訪時說明,預計4月後將罰則從現行5萬提高至30萬元,重點不在於懲罰飼主,而是希望可以達到事前提醒。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務局今會同新竹縣政府,並邀請具大型靈長類豐富飼養經驗的台北市立動物園3名照養員、野生動物與靈長類行為專業的國立師範大學教授王穎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蘇秀慧,至六福村野生動物園進行狒狒飼養場域勘查,尋找可能的漏洞與缺失,以責請六福村進行改善。

此外,林務局表示,也邀請具動物影像辨識專業的農業科技研究院所長陳正文參與,評估廣闊區域群養狒狒,如何使用空拍影像或紅外線攝影機建立可用的AI辨識模型。

林務局重申,自3月23日接獲通報發現遊蕩東非狒狒後,即與桃園市農業局保持聯繫,除持續了解最新圍捕進度外,經桃園農業局請求也提供追蹤與圍捕狒狒建議,並請靈長類專家協助鑑定狒狒種類,還先行協調包含北市動物園與屏科大在內的兩處收容場域,同時也諮詢專家規劃捕捉到狒狒之後的親緣鑑定工作,以釐清其脫逃來源,善盡中央主管機關權責。

針對圍捕事件引發的爭議,林務局透露,已發函要求桃園市及新竹縣政府提交案件始末的詳細報告,以作為未來檢討策進的案例,除了新竹縣政府已對六福村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失當依法開罰,林務局也提醒桃園市政府可評估向六福村求償連日以來的圍捕費用。

林務局表示,經歷此次事件,已研議修正《野保法》第37條及第51條,加重未妥善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致發生逸失的飼主罰則,除了提高動物逸失罰金,發生逸失導致主管機關協助圍捕所衍生的費用,也將由飼主負擔。

林務局進一步指出,也將修正「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要求飼主應完善防逃設備,如設備不符合標準者,可處6至30萬元罰鍰;也將依《野保法》公告應註記的動物種類及註記方式如晶片、刺青或腳環等,強化保育類野生動物個體管理。

林華慶今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明,過去法規多針對個人飼主,較常發生動物逃逸狀況,過去動物園管理並沒有發生太大問題,早期野生動物所有者較常出現逃逸狀況,因此罰則並沒有特別高,「因為可能就只是自己養一兩隻少數的個體」。

針對這次狒狒逃逸事件,林華慶說,大家也認為罰則應該適度提高,但重點不只是在於罰多重,而是提醒飼養者應該要有的責任,事前就應該設施、安全性、防脫逃措施要能加強並經常性巡邏,才能避免動物脫逃,真的動物脫逃後,衍生的相關成本費用,飼養者也應該要負擔,才符合公平,他強調,修法希望著重事前防範,重點是提醒飼養者能夠注意並落實。

由於法不溯及既往,林華慶解釋,本次六福村仍適用舊法,不過涉及《野保法》修法將盡速送行政院,有一些行政規則,例如現行最高罰5萬,只要報請農委會修訂後,公告就可以立即實施,預計4月可以上路,而圍捕衍生費用由飼主承擔部分還是要經由立法院。

林華慶也提到,像是低矮樹枝靠近圍籬,處應考慮修剪或保持空間,飼主不應怠於疏忽管理,也不能讓樹長很高碰到圍籬,因此這次修法重點不在於懲罰飼主,而是要提醒飼主,「他覺得會痛,那他就會去做這些事前防範的工作,這才是我們要的目的,我們也不希望(動物)跑出來才去重罰他(飼主)、再去要求他賠償」,許多成本也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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