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IRA新能源車稅收抵免擬議指南解讀#中信建投新能源
3月31日美國財政部發布IRA新能源車稅收抵免“擬議指南”,除了對此前IRA和白皮書中相關內容進行再梳理以外,還進一步明晰以下內容:
#關鍵礦物的計算方法更加明晰、可能比之前想象的更容易達成。關鍵礦物價值量比例=合格關鍵礦物價值量/所有關鍵礦物價值量,其中合格關鍵礦物指提取或加工環節50%以上價值增量發生在FTA國家,即實際只需要滿足當年要求比例的50%以上。
#關鍵礦物界定進一步明晰。不包含任何關鍵礦物的成分,比如溶劑、導電劑等將不受到IRA限制。
#電池組件界定進一步明晰。電池熱管理系統、電芯外殼不算作電池組件,不受到IRA限制。
#敏感海外實體後續出具體細則。此前市場比較關注的敏感海外實體的限制是否會對中國企業有影響,目前根據IRA、白皮書、擬議指南都沒有具體說明,美國財政部指出會在後期出具體細則進行說明,值得繼續跟蹤。
#4月18日正式生效。該擬議指南預計4月18日正式發布,屆時關鍵礦物和電池組件的要求也將正式生效,在此之前還將保持按電池容量補貼的規則。
投資建議:總的來看本次擬議指南披露的內容和此前IRA、白皮書大體一致,符合預期,看好:
1)已开始或規劃北美建廠的電池產業鏈公司,重點推薦寧德時代、天賜材料,建議關注恩捷股份、國軒高科、新宙邦;
2)明確不會受到IRA限制的產業鏈環節及公司,重點推薦科達利、東山精密,建議關注天奈科技。
3)已开始或規劃在FTA國家建廠的國內前驅體企業,建議關注容百科技、當升科技、格林美、華友鈷業、中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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