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通過“氣候正義”決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各國氣候責任
1年前

  瓦努阿圖總理卡爾薩考

  根據聯合國3月29日通過的一項決議,國際法院將首次在法律上明確各國促進氣候公正的責任。這意味着國家將有可能因爲氣候行動不力而被起訴。

  據《紐約時報》報道,該決議草案由太平洋島國瓦努阿圖提出,由130多個國家參與發起,最終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

  瓦努阿圖總理卡爾薩考(Ishmael Kalsakau)稱該決議爲“史詩性的氣候正義勝利”,是“多邊氣候合作新時代的开始”。

  通過這項決議,世界各國要求國際法院就國家是否有“法律義務”保護人們免受氣候變化影響發表意見,並進一步闡明不作爲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據了解,瓦努阿圖是迫切要求達成全球化石燃料不擴散條約的脆弱島國之一。該國地勢低窪,面臨海平面上升吞沒大片島嶼的風險。據路透社報道,今年3月初的嚴重氣象災害給瓦努阿圖帶來的損失超過該國年度國內生產總值的一半。

  聯合國祕書長古特雷斯表示,他希望該決議一旦發布,將鼓勵各國“採取我們這個世界迫切需要的更大膽、更有力的氣候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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